机构职能 |
负责编制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规划,负责产业目录的编制,提出园区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及优惠政策办理工作;负责园区科技、工业、商贸、金融和信息化等领域内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产业援疆、区域经济合作和相关会展的筹备、组织及参会工作;负责编制进出口计划,协助企业申办配额和许可证;负责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园区统计工作,并向社会发布统计信息;负责协助对口援疆合作园区建设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园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预算、决算编制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债务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负责园区所属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和执行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项目资金审查监管工作;设立国库,履行国库职能;负责园区税收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金融贸易区建设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进金融创新试点、投融资平台建设;负责各类金融机构的引进、设立,协调有关部门为驻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负责培育、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的管理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