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园区总体规划及各层次规划、计划;负责园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依法核发地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竣工认可书,负责规划执法监察;负责房地产管理;负责园区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管理;负责园区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园区建设管理,包括建设工程(含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及有关的设备材料等)权限内的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质量安全监督等全过程管理;负责园区市政公用设施(供排水、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等)的运营、维护等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管理;查出园区范围内规划、房产、建设、环保等违法行为;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