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克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6年度行政执法培训暨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0478147/2026-00039 | 主题分类 | 工商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0 19:34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19:08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局各科室: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开展克州市场监管系统2026年度行政执法培训暨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将具体评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与参训人员安排
时间:2026年4月22日—24日
地点: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3号会议室
主持人:陈红旗
人员:(县)市局各3人(其中执法办案能手2人,审核人员1人)参加此次培训;州局法规科、执法稽查科、口岸分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每个科室至少派一人)参加,请各(县)市局、州局科室4月20日下班前向州局法规科报送参训人员名单。
二、案卷评查范围
1.时间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
2.案件类型覆盖领域: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广告、知识产权、价格、特种设备、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3.必查案件:①涉及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当事人未执行处罚决定的案件;②罚没金额5万元以上案件;③根据“首违不罚”“轻微不罚”规定,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④涉刑的案件。
4.抽查比例:20%
三、评查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吐尔干比·托合达逊;
副组长: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红旗
成员:州局办公室、州局法规科、执法稽查科、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局法制审核骨干、执法业务骨干各2人(共3人/县);特邀法律顾问1名(负责疑难案件法律论证)。
四、评查培训内容与流程安排
(一)集中培训(2026年4月22日10:30)
1.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
2.吐尔干比·托合达逊局长作动员讲话;
3.学习《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
4.学习《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
5.开展“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专项活动;
6.《执法风险防范与案卷规范指引》,主讲人:刘海滨(法律顾问);
(二)交叉评查与研讨(2026年4月23日-4月24日)
1.分组评查:分5个小组,根据“一案一表一评”原则,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1)填写《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表》(附件2)。主要评查事项:①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合法;②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③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④程序是否合法;⑤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⑥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移送司法机关;⑦案卷的制作、管理是否规范;⑧需要评查的其他事项。
2.案例研讨:各组汇报评查问题,集体讨论争议点;形成《案卷问题整改建议清单》。
3.报送材料:各单位遴选报送2件优秀案卷,于2026年5月11日前将自查及先进经验材料报送至州局法规科。
五、评查程序与步骤
1.自查自纠(2026年4月22日前完成):各办案机构对照评查标准全面自查;
2.案卷抽取:州局法制科按比例随机抽取案卷,确保覆盖10大重点领域及3类必查案件;
3.交叉评查:评查小组依照评查标准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赋分,并逐案作出评价;
4.评查小组向评查主体提交评查结果;
5.评查主体对评查结果进行审核,并组织听取被评查单位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意见;
6.被评查单位对评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评查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州局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书面反馈。评查实行百分制,根据分值结果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7.州局对被评查案卷赋分及评价情况进行梳理、研究、汇总,形成评查报告并予以通报;
8.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克州司法局报送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纪律要求:
1.保证案卷整洁、完整,防止损毁或者丢失;
2.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查,不得隐瞒案卷问题或者篡改案卷内容;
3.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4.与被评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二)被评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州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权处理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未按规定提供行政执法案卷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案卷评查的;
2.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弄虚作假的;
3.违反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结果运用:
1.州局从被评为优秀或者不合格的行政执法案卷中,选编典型案例进行点评指导宣传,供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借鉴。
2.对不合格案卷超过评查案卷总数三分之一的被评查单位,州局根据具体情形依法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处理。
本次案卷评查,各县(市)局食宿自理。各局需指定一名领队,严格落实评查期间禁酒要求,全体参评人员着常服参会。请各县(市)参训人员携带案件卷宗及台账,于4月22日10点前到州局报到。联系人:努尔斯曼古丽·木提力甫,18997692947。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