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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州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4-00417 主题分类 工商
名        称 关于开展自治州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1-12 19:31 发布日期 2024-01-16 19:15
文        号 〔〕克市监〔2024〕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口岸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年报职责,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推进经营主体年报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对自治州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系统各局务必认真落实

一、年报公示工作的时间

1月1日至6月30日,是国家法定的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时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年报市场主体将依法进行处罚,列入经营异名录。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年报公示工作

年报公示工作是掌握市场主体经营动态、服务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局务必高度重视,主动与乡(镇)场、街道、园区等机构协同配合,行成部门合力,全面完成2023年度各类市场主体的年报工作任务,力挣年报率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比例。年报系统网址:新疆市场监管局(scjgj.xinjiang.gov.cn)。

、统筹相关力量,圆满完成年报既定目标

年报是市场监管工作的基础,为市场监管业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也为政府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各局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年报工作提高到政治高度。一是及时将年报工作向分管领导汇报,统筹乡镇场、园区力量共同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开展年报。二是在注册窗口提供宣传资料,方便经营主体工作人员了解年报程序,对于不具备年报能力的应当及时帮扶。三是统筹市场监管所和单位相关力量,在开展许可审批、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等工作时同步提醒各类主体履行年报义务。四是315日前,举办本区域财务会计等相关代理机构的培训,提高代理机构的年报工作效率。五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推进经营主体年报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区局要求分类计划和完成年报进度,确保提交数据的“0值”比例不超过10六是结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信用服务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主要应当积极开展信用修复,确保市场主体在年报后可以正常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四、发挥宣传作用及时提醒年报法定义务

积极宣传年报工作内容是提醒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年报的主要方法,各局应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通过网站、公众号、QQ、钉钉等网络媒体进行多层次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了解年报的意义、作用,为年报工作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氛围。

、提升年报质量,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落实年报服务年和质量年要求,各局可以通过集中或者网络方式组织市场主体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对于填报困难的市场主体应当开展点对点的帮扶,确保各项年报内容客观。对于年报系统发生技术问题的,可以直接与自治区技术售后进行联系,电话0991-2811572。

年报工作结束后,各局将年报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遇到的问题等形成文字报告,于7月10日前报自治州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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