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负责辐射环境监察,监督和固体废物的管理,及辐射环境监察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有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负责全州辐射环境管理的监察规划和工作要点;承担自治州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及咨询、信息等业务工作;受州环保局委托,负责全州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州伴有辐射项目及设施实行放射性排污申报登记,发放放射性排污许可证;参与辐射事故处理和调节辐射污染引起的纠纷,监督清除辐射事故造成的污染; 负责对辖区内放射性物质运输活动中的环境安全进行审查和监督;承担辐射环境的宣传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考核;承担辖区内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克州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