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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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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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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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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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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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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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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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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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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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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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车架厂及金属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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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阿图什市阿图什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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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苏匠车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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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流星雨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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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0m2,为租赁阿图什工业园的现有2座空置厂房。外购钢管,在厂区内进行焊接、酸洗、电泳和喷粉加工处理。建设内容包括1#车间(组装区、办公区)、2#车间(金属加工区、物料存放区、电泳区、喷粉区、烘干固化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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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切割采用湿法切割;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酸洗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15m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炉生物质燃烧烟气经喷淋式水膜除尘器+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电泳废气:封闭电泳槽收集废气与烘干废气经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工序粉尘经滤筒过滤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过程中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采取“格栅+调节+气浮+重金属反应+絮凝反应+沉淀+超滤”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金属粉屑、焊渣和废抛丸砂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喷粉滤筒过滤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线;烘干炉灰渣给农户做农肥使用;设危废贮存点,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抹布、废酸液及槽渣、电泳漆渣及废滤膜、废活性炭及污泥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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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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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