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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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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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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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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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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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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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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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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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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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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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矿山综合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哈拉峻乡苏洪片区供水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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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图什市县区哈拉峻乡街道阿亚克苏洪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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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水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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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起点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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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新疆阿图什市县区哈拉峻乡街道阿亚克苏洪木村,中心点坐标东经76°28′47.128″,北纬40°04′03.526″,项目为新建,建设内容:阿图什市矿山综合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一哈拉峻乡苏洪片区供水工程,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1万元,占总投资的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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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定时对交通道路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工作;在施工生产生活区等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内材料运输;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临时土方堆放过程中采取防尘网苫盖措施;现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国家规定标准燃油,推广使用环保型运输车辆;分段焊接、加强通风;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混凝土拌和站操作区、水泥贮存区附近辅以洒水降尘措施;装卸料时做到轻装轻卸,减少扬尘的产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采取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等措施;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润滑油、废齿轮油、废发动机油、各种废油桶等包装物以及受到废油污染的各类废物按照相关危废暂存及转运要求,设置符合危废管理要求的暂存场所,建立管理台账,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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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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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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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松他克镇肖鲁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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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跃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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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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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占地约为8800m2,设100m3卧式储罐2台,30m3卧式储罐1台,30m3残液罐1台,车用液化气石油气加气机2台;同时设置1层灌装车间1座,1层办公用房一座,消防泵房一座,加气罩棚一座。本项目建成后可以年供应液化石油气2640吨;其中每年灌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约2000吨,车用液化气石油气加气机年加气约64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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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对液化石油气储罐和气瓶灌装采取“高效密封+气相平衡”实现液气等体积交换;加强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减少液化石油气无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废气通过专用竖井通至发电机房屋顶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容积为5m3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厂区内雨水经水封井和容积为60m3的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建设一间面积为12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不合格钢瓶,并将不合格钢瓶定期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钢瓶检测站进行处理。
液化石油气残液在残液罐(30m3)中暂存,交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建设一间面积为10m2的危废贮存库;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储罐清洗废液、隔油池油泥在危废贮存库暂存,交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采取液化石油气泄漏风险防范措施;罐区安装泄漏监控系统,设置围堰,实施动态管理;设置火灾事故预防设施:检测、报警设施如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站区设置防雷和静电接地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配备一定的防爆工具,站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建设一个容积为85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的污水;采取运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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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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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