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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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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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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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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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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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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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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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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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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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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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免耕补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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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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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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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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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工程主要通过修建输水管道,将通古孜都克河集水廊道水输送至喷灌草场喷灌分水总阀门井。项目管道工程沿原管道路线进行布设。本项目新建DN600涂塑钢管引水主管道6.5km,新建DN160 PE分支人畜饮水管道1.0Mpa420m、新建DN315 PE分支喷灌管道0.6Mpa 150m,新建配套设施等,新建建筑物10座,其中:放水总阀门井1座,500m³人畜饮水蓄水池1座,2.08万m³喷灌高位蓄水池1座,分水、排空及进排气阀门井7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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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管控土方开挖、建材堆放、车辆运输各类扬尘,非降雨天气定时对施工场地、临时道路洒水降尘;砂石、弃渣等易起尘物料全覆盖密闭堆放,物料运输车辆密闭篷布遮盖、限载限速、出场冲洗干净;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作业;选用达标排放施工机械,定期检修保养设备,减少尾气无组织排放;PE热熔、钢筋焊接配备烟尘净化装置,露天通风作业,降低 VOC与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配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洒水降尘,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洒水,严禁外排。临时堆土区、弃渣场周边设置截排水与防渗设施,防止雨水冲刷夹带污染物下渗;施工生产区、弃渣场全部布置于阿合奇县水土流失生态红线区外,远离通古孜都克河,杜绝油料、建筑垃圾入河、下渗,保障托什干河支流地表水水质达标。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按照规定运输路线行驶;施工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机型,高噪声设备远离村落布置,振动设备加装减震底座;严格限定作业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与渣土运输。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垃圾收集处,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施工期原管道及构筑物拆除、竣工清理等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就近堆放在工程区,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及时对弃渣场进行生态恢复工作。本项目各类固废严禁随意丢弃、就地填埋。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严禁施工车辆越界施工;对施工场地、道路定期洒水;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土地恢复原貌;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临时工程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机械须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建筑垃圾和弃土方采取洒水、覆盖等妥善的防护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倾倒或抛入水体等。运营期采取生态环境管理;生态恢复与补偿;生态景观建设等保护措施。
施工生产区、临时弃渣场均布置于阿合奇县水土流失生态红线区外,并尽量远离通古孜都克河,施工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严控作业范围,不得超边界扰动土层;临时占地施工前剥离表土单独存放,施工完毕平整场地、覆土复绿;限定车辆通行路线,严禁施工人员、机械随意进入施工区外林草区域,降低区域水土流失与土地沙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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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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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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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克孜宫拜孜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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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克孜宫拜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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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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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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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库容2.5万m³,处理规模为4.62t/d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环场道路、进场道路、管理区、渗滤液收集处理区、覆土堆土区等辅助工程。服务年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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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场地平整、土方开挖、物料装卸及运输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尾气。通过洒水降尘、物料苫盖、大风天停止涉尘作业、车辆限速行驶等措施,可有效削减扬尘;燃油机械定期检修保养,可减少尾气排放。施工期影响随工程结束同步消除。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填埋气体、渗滤液处理系统恶臭及扬尘。填埋气体通过导气石笼被动导排,设燃烧火炬,甲烷浓度大于5%时自动点火燃烧,确保库区甲烷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渗滤液处理系统恶臭经封闭集气+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氨和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填埋作业扬尘通过洒水降尘、作业面及时覆土、设置防飞散网及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控制;堆土场采取洒水、苫盖及防风抑尘网综合抑尘。以填埋库区边界外扩50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位于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工艺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少量石油类,经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垃圾渗滤液采用“水解酸化+A/O-外置式MBR+NF+RO”组合工艺处理,出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后,清液灌溉季全部用于场区绿化,非灌溉季暂存于渗滤液收集池,待次年灌溉季回用,不外排;浓缩液回灌填埋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当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运处置。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全场实行雨污分流,重点区域采取HDPE膜+GCL复合防渗措施,设5眼地下水监测井定期跟踪监测,确保不污染地下水环境。
③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机械作业噪声,夜间不施工,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影响随施工结束消失。运营期噪声源为推土机、压实机、装载机、垃圾压缩机及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均为间歇运行,夜间不生产。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罩、设备间封闭、绿化带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金属废料回收利用,非金属废料用于场地平整填方;开挖土石方15700m³全部堆存于覆盖土堆土场,用于运营期覆土及封场覆土,无弃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本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和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往本填埋场填埋处理;污泥经脱水后运至本填埋场填埋。项目设备维修依托当地修理厂,场区内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⑤生态环境:项目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植被以圆叶盐爪爪等耐旱植物为主,覆盖度低,无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动物为石鸡、蒙古兔、小家鼠等常见种,无珍稀濒危物种,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施工期土方开挖、机械碾压造成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产生驱离效应,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严禁超范围碾压,开挖土石方及时苫盖,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平整。运营期填埋作业持续占用土地,原生植被消失,机械噪声与人员活动使野生动物向场区外围迁移。场区四周设10m宽绿化隔离带,选用新疆杨、柠条、冰草等浅根系乡土耐旱物种;设封闭式围栏与防飞散网,定期开展蚊蝇鼠害消杀;场区落实雨污分流,作业面及边坡及时覆土压实,道路硬化,有效抑制风蚀。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并恢复植被。封场后按规范实施覆盖与生态恢复,覆盖系统由排气层、防渗层、排水层、覆土层及植被层构成,封场覆土来源于前期堆存的土方。生态恢复以耐旱草本为主,边坡全部采用浅根植物防止根系刺破防渗层,周边设草方格沙障降低风蚀。封场后继续运行渗滤液与填埋气处理系统,定期监测,直至污染物连续两年达标。通过规范封场与植被恢复,填埋场可与周边自然景观逐步协调,区域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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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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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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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2026年防渗水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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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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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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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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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防渗改建渠道7条,总长8330m,配套渠系建筑物83座,其中节制左分水闸51座,节制右分水闸25座,桥涵3座,箱涵3座,渡槽1座。项目区渠道设计流量在0.20-0.50m³/s之间,本次维修改造按照渠道原断面进行设计。工程总占地面积4.17hm²,其中永久占地2.5hm²,临时占地为1.67h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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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管控土方开挖、建材堆放、车辆运输各类扬尘,非降雨天气定时对施工场地、临时道路洒水降尘;砂石、弃渣等易起尘物料全覆盖密闭堆放,物料运输车辆密闭篷布遮盖、限载限速、出场冲洗干净;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作业;选用达标排放施工机械,定期检修保养设备,减少尾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配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洒水降尘,严禁外排。临时堆土区、弃渣场周边设置截排水与防渗设施,防止雨水冲刷夹带污染物下渗;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地下水1号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严禁堆放油料、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施工临时生产区、临时弃渣场均布设至保护区外,杜绝废污水渗入地下水,保障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地下水1号水源地水质达标。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按照规定运输路线行驶,通过居民点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施工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机型,高噪声设备远离村落布置,振动设备加装减震底座;临近居民区施工区段设置2.5m高隔声围挡;严格限定作业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与渣土运输。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垃圾收集处,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本项目施工期前期清表、竣工清理产生的弃渣,属于纯净工程渣土,集中堆存于项目临时弃渣场,及时清运到哈拉布拉克乡生活垃圾填埋场作填埋覆盖土。本项目各类固废严禁随意丢弃、就地填埋。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严禁施工车辆越界施工;对施工场地、道路定期洒水;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土地恢复原貌;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临时工程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机械须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建筑垃圾和弃土方采取洒水、覆盖等妥善的防护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倾倒或抛入水体等。临时弃渣场和临时加工生产点均设置于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地下水1号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之外;严格按照生态专章管控要求,优化施工时序,严控占地范围。运营期采取生态环境管理;生态恢复与补偿;生态景观建设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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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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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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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2026年牛羊屠宰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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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恰勒马艾日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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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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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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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屠宰车间、待宰圈舍、污水处理站、分装车间等。项目年屠宰羊23000只、牛5000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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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
大气环境:设置挡风墙,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如限载、限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将施工期扬尘产生的影响降到最小。
水环境: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排水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到生产中去,不得随意外排。
声环境:建设单位应采取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和相应技术,减小施工噪声,采取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环境:弃方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集中收集,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妥善堆存,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安排处理。对于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带盖垃圾箱内,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然后清运至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置。
(2)运营期
大气环境:待宰圈恶臭:喷洒生物除臭剂+粪便日产日清;屠宰车间恶臭:全封闭+排风扇+日产日清;
粪便暂存池恶臭:喷洒生物除臭剂+粪便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恶臭: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在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在排气口定期喷洒除臭剂;
水环境: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项目区北侧阿克陶江西(奥依塔克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声环境:项目运营期需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合理布局,隔声耳罩、距离衰减等,基础减震。
固废环境:肠胃内容物、牛羊粪便暂存后,外售做为有机肥原料日产日清;病疫牛、羊、不合格胴体及碎肉、蹄壳等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转运至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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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陶县罕铁列克北区石膏矿普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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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城西南226°方位直线距离30km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75°41'57.088",北纬38°57'3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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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新材料(克州)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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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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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面积1.068km2,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在勘查范围内设槽探4条,工作量3150立方米,钻孔7个,工作量1600米,并将取得的样品带回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配套建设: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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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保护植被、野生动物和土壤资源,减轻人为扰动,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应在规划的道路上行驶,合理规划线路,防止乱轧乱碾;优化施工布局,精心组织管理,避免雨季施工,减少土石方开挖,并及时清除多余土方;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区需平整恢复,清理建筑垃圾,平整临时堆场,恢复临时道路至原功能。勘探结束后清除勘探过程中遗留的一切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勘探区的生态恢复与周围景观基本相协调,与原生地形、地貌基本一致,选用当地草种进行土地植被恢复。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堆放时采取苫盖措施,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从外部运输物料设备应严格按规划的便道路线行驶,装卸过程以及运输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针对场地内重点扬尘区域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率。探矿严格按照规划进度进行,探矿结束后,及时将开挖的表土回填复垦,并开展相应的恢复工作。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备和机械。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柴油发电机烟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探废水经泥浆循环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标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槽探、钻探产生的废弃土石方临时堆放在各探槽沿线附近的空地上,待勘探工程完成后用于平台区域回填覆土,恢复地貌。生活垃圾由生活营地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外出车辆运出,依托县城环卫设施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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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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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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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鑫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建筑用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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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城249°方位,直线距离17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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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鑫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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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起点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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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阿图什市城249方位,直线距离17千米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5°58′7.881″,北纬39°39′49.535″。项目为新建,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开采砂石料40万m3/a。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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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露天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用2台雾炮机在采矿作业时进行洒水;筛分工段采取湿式作业抑制扬尘;破碎工段设置2套集气罩将粉尘集中收集后,由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装、卸砂石料扬尘采用喷雾洒水车喷洒降尘;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采用防风抑尘网+篷布遮盖+喷洒抑尘;废石堆场采取苫布遮盖,同时进行洒水保湿降尘;条带输送机采用密闭式抑尘;施工机械及运输工具的尾气通过加强车辆和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机械尾气排放;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附壁油烟管道送至屋顶排放。
运营期食堂餐饮废水及办公生活污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m³/d)处理后用于矿区生态修复绿化灌溉;洗砂废水经工业广场内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维护;减震、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设置运输路线。
运营期生活垃圾在项目区内设置分类垃圾篓(箱),各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由清洁人员每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确保清运率达到100%;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掺入机制砂中作为产品外售;废石暂存于废石堆放场后定期清理回填至已开采区;污泥暂存于干化池内,待含水率降至60%以下后,临时存放在废石堆场,采取毡盖措施,后期回填至采坑;废机油、废润滑油在项目区内集中收集并放于项目区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签订相关协议,本项目不自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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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