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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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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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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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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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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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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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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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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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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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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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阿克塔什铁矿新建厂房及相关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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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乌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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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阿克塔什铁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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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亨源祥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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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用地面积:123783平方米。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厂房1座3300平方米、库房1座3000平方米、配电房2座200平方米、机修间1座350平方米、空压机房1座600平方米及其他设备安装配套设施,6000平米原矿堆场(最大储量8万吨)、3000平米产品堆场(最大储量4万吨),产能为破碎铁矿石5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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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1)废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工艺及设备;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抑尘,以降低扬尘污染等。(2)废水:施工区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及道路降尘等;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矿区绿化。(3)噪声: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4)固废:施工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统一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剩余建筑材料回收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拉运交乌恰县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1)废气:运营期矿石破碎过程中颗粒物采用密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除尘措施,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限值;原矿和产品堆场采取设置防风抑尘网+喷淋降尘措施,上料皮带设置密闭输送廊道,上料口设置三面遮挡,并设雾炮降尘;下料降低高度,设置雾炮机,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限值。(2)废水:无生产废水,无新增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及隔声、减振等措施。(4)固废:运营期除尘灰、地面清扫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废机油在危废间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交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不新增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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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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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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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鸿运发纸业有限公司造纸装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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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重工业园区(阿图什市鸿运发纸业有限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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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鸿运发纸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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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巍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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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拆除1#锅炉房内1台10t/h备用天然气蒸汽锅炉(该锅炉已拆除),新建1台15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用热,通过管道将锅炉产生的蒸汽输送到造纸机烘干部进行烘干(间接烘干);生物质蒸汽锅炉建成后现有的1台15t/h天然气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同时配套建设生物质蒸汽锅炉脱硫除尘设施,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334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万元,占总投资的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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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工期、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废气影响。运营期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灰渣、脱硫渣堆存扬尘:采取封闭式堆存,洒水降尘等措施;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本项目为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的接管,基本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现有污水收集设施。运营期项目脱硫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排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等;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废:施工期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定期统一清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统一处置。运营期本项目工作人员依托现有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产生的除尘灰、废滤袋、灰渣、脱硫渣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至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依托原厂已建一般固废暂存间(在厂区现有的封闭式一般固废暂存间隔离出来100m2作为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维修厂家回收,不在厂区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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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