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十九批)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4-007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19:18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截止2024年8月14日,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乌恰县生态环境信访件4件,现将第十九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举报人反映乌恰县黑孜苇乡污水处理厂污水出水口未安装污水检测装置。 |
乌恰县 |
经再次核查,该举报问题与8月7日交办的第十二批,(受理编号:653017)信访投诉问题内容一致,举报内容不属实,一是乌恰县住建局对(受理编号:653017)和(受理编号:653028)所举报的内容进行核查,乌恰县污水处理厂就是乌恰县黑孜苇乡污水处理厂,为同一地点。二是乌恰县黑孜苇乡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11月安装污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克州生态环境局联网,2024年2月对7台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换,2024年4月完成更新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验收;二是目前乌恰县黑孜苇乡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正常,污水出水口24小时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自治区污染源监控平台,故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
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阿图什市期间:2024年7月26日-8月14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8-4229317,邮政信箱:阿图什市第84535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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