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促进环境治理“五个提升”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142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2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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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力推进了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五个提升”。
提升科学精准依法治污能力。持续加强对工地、煤场、工业企业堆场、砂石场等场所扬尘依法治污能力。针对露天焚烧以及扬尘污染问题,向全社会发起了抑尘禁烧倡议书,起草了《克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克州扬尘污染治理条例》,推进大气、扬尘污染防治法治制度建设,有力提升了依法治污能力。
提升化解环境安全风险能力。推动尾矿库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工程的实施,有效消除历史遗留尾矿污染对周边土壤和水质造成的污染。推进农业耕地土壤源头污染防控,有效的降低了粮食等农产品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加强重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监管,对固体(危险)废物全部纳入自治区级监管平台。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建设能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克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完善了全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成环评审批7件,排污许可登记管理103家,全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持证率100%。严格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准入关口,未审批“两高”项目。狠抓企业排污自行监测工作,排污企业自行监测率达到97.59%。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督能力。进一步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学习借鉴浙江湖州依法破获“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案件案例的经验作法,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扎实开展对危废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涉重金属、VOCS产生企业和重点行业等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坚决依法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提升良好生态环境公信能力。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一台一网一报”平台和融媒体中心发布信息,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布,提升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公信力,让各族群众看到整改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新效果,确保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信访举报事项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