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二季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6-0056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03 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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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号 |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
1.克州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无黑臭水体、无工业废水入河(湖)排污口现状,无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纳入考核的河流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湖库监测点位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全州范围内无劣Ⅴ类水体。
2.全州4个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水质达标比例为100%,乌恰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Ⅱ类,达标率100%,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县(市)城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3.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自治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新环水发〔2025〕125号)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自治区抽查反馈问题20条,已完成整改19条;自查问题19条,已完成整改17条。剩余3条问题正在整改,计划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其余问题持续抓好整改。
4.做好滑雪场有关问题和高耗水行业领域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为深刻汲取博湖县白鹭洲沙漠滑雪场问题教训,做好举一反三,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制定《克州全面落实滑雪场有关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方案》《关于落实〈自治区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发改、水利、文旅、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克州境内的2座滑雪场开展专项排查和“回头看”,暂未发现审批程序方面的问题;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配合水利部门梳理辖区内高耗水行业企业,建立企业名录,针对取水许可、计划用水、定额执行等取用水行为,逐一排查,有序推进各项整改落实。
5.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深入实施美丽河湖建设提升行动,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处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展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向自治区申报克孜勒苏河、白沙湖2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其中《人水和谐绘美景史诗流韵护清河》—克孜勒苏河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经自治区评审修改后报送至生态环境部。
6.河湖管理保护持续加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明确专人对接州河湖长办公室,及时推送国控、区控11个监测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波动异常数据,确保河湖长履职尽责情况评议考核有据可依。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总体部署,做好2026年拟签订的《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勒苏河)上下游生态补偿协议》前期准备工作。
7.争取中央生态环保资金4340.66万元,实施托什干河阿合奇县段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廊道修复工程项目,修建生态护岸7.595公里,构建生态缓冲带30.38公顷,正在实施;争取中央生态环保资金712.17万元,实施乌恰县5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建设项目,正在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