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阿合奇县集中供热新建热源项目(佳朗奇新城区供热工程)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6-00274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5-06 19:55 | 发布日期 | 2026-05-07 17:46 |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6〕3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阿合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克州阿合奇县集中供热新建热源项目(佳朗奇新城区供热工程)报告表〉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佳朗奇新城区行知路以东、交通路以南。建设性质为:改扩建。现有工程建于2014年,建有一座装机总容量为2×29MW的热源站、热源站内建有燃煤锅炉房、除尘间、除渣间、烟囱、堆煤场等构筑物;建设6座换热站,其中一座位于新建锅炉房内;建设一级供热管网2×3935米。本次改扩建主体工程:拆除原有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新建一座锅炉房,配套建设1×65t/h(46MW)燃煤热水锅炉一台及其附属设施、环保设施、配套附属电力和管网设施,并设置封闭式煤棚一座,封闭灰渣棚一座。原有2×25MW固体蓄热电锅炉保留作为备用锅炉。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461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51.11万元,占总投资的37.96%。
根据新疆丝路之祥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克州阿合奇县集中供热新建热源项目(佳朗奇新城区供热工程)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阿合奇县分局出具的初审意见(阿环预审〔2026〕4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与临时占地,避免不必要的土地占用,尽量避让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减少破坏植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冬季及大风天气施工;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加强施工管理、环保宣传和培训;禁止施工人员狩猎。运营期临时占地全部恢复原地貌;利用已有施工道路作为巡检道路,加强对巡检人员环保培训,减少巡检期间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采取洒水保湿、防尘布(网)等防护措施;在基础开挖、场地平整施工时,应对施工面实施洒水抑尘,减轻施工扬尘;车辆运输物料时采取密闭、包扎或覆盖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锅炉废气经SCR+SNCR联合脱硝装置+布袋除尘+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系统+4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烟尘、NOx、SO2应满足《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中“超低排放”的相关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尿素与NOx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氨气,通过调整氨水喷枪球阀、锅炉配风、定期对SCR反应器吹灰、提高雾化风压力,需满足《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中相应限值要求;灰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储煤场封闭式堆场、灰渣场封闭式堆场周边设置喷雾喷头,卸煤过程、储煤期间、灰渣装卸、上煤期间及时洒水抑尘,厂内裸露地面均计划采用绿化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四)严格落实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冷却水及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等经临时临时集水池、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厂内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当地居民住宅排入佳朗奇城镇污水管网。运营期供热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软水系统清洗废水经室外脱硫池降温池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脱硫、脱硝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佳朗奇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阿合奇县佳朗奇污水处理厂。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维护保养,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有关限值。运营期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封闭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及废渣等必须妥善堆放,及时清运至阿合奇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避免对沿线环境造成污染。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阿合奇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燃煤锅炉炉渣暂存于厂区渣场,定期外运做建筑建材;除尘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外售给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弃滤袋(布袋)、抹布、手套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树脂由厂家更换树脂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
机械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HW08900-209-08)、废油桶(HW08900-249-08)等危险废物暂存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后续处置。SCR脱硝装置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属于大宗危险废物,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危废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八)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
三、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你公司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本项目设施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