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乌恰县阿尔恰铅锌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6-00206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3-25 14:11 | 发布日期 | 2026-03-26 12:03 |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6〕2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乌鲁木齐天地源矿山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新疆乌恰县阿尔恰铅锌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距离县城西北63千米处。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勘查面积13.64平方公里,勘探期限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20日,共计5年。1.主体工程,在勘查范围内设槽探1条,工作量700立方米。2.辅助工程,设置施工便道及生活营地。3.公用工程,洒水抑尘用水由附近城镇拉运至勘探区;工作人员用水自带纯净水,供电由柴油发电机供给。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87.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7.34%。
二、根据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乌恰县阿尔恰铅锌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对《报告表》的预审意见(恰环预审〔2026〕4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保护植被、野生动物和土壤资源,减轻人为扰动,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应在规划的道路上行驶,合理规划线路,防止乱轧乱碾;优化施工布局,精心组织管理,避免雨季施工,减少土石方开挖,并及时清除多余土方;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区需平整恢复,清理建筑垃圾,平整临时堆场,恢复临时道路至原功能。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集中堆放,表土单独堆放,堆放时采取苫盖措施,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从外部运输物料设备应严格按规划的便道路线行驶,装卸过程以及运输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针对场地内重点扬尘区域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率。探矿严格按照规划进度进行,探矿结束后,及时将开挖的表土回填复垦,并开展相应的植被恢复工作。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备。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烟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设施收集处理后,需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用于灌溉项目区周边植被,不外排。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维护保养,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或不因项目建设而降低声环境质量。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石方经编织袋封闭后,暂时堆放于表土临时堆场四周,形成表土临时堆场围挡,槽探作业结束后,全部用于槽探场地回填平整。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施工人员当天作业结束离场带到附近乡镇垃圾收集箱,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废液油桶(代码:HW49⠼/span>900-041-49)、废机油(代码:HW08900-214-08)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后,定期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危废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8599-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