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恰县腻师傅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石膏涂装及粉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6-00205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3-23 14:08 | 发布日期 | 2026-03-23 11:56 |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6〕1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乌恰县腻师傅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乌恰县腻师傅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石膏涂装及粉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常州工业园区常州大道东南侧2区,乌恰县嘉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成后全年产品产量为1万吨石膏粉、1.5万吨腻子粉、0.5万吨水泥砂浆(3种产品共用1套生产线设备,根据产品需求进行转产)。主体工程建设内容:项目租用乌恰县嘉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闲置厂房、办公室、宿舍,建设年产能3万吨塔楼式集成及自动化石膏粉料装配生产线1条;自动封包运输线路2条;编程式自动码垛机2台;码垛吨包缠绕机4台。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3%。
二、根据新疆德聚仁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乌恰县腻师傅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石膏涂装及粉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对《报告表》的预审意见(恰环预审〔2026〕1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与临时占地,避免不必要的土地占用,尽量避让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减少破坏植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冬季及大风天气施工;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加强施工管理、环保宣传和培训;禁止施工人员狩猎。运营期临时占地全部恢复原地貌;利用已有施工道路作为巡检道路,加强对巡检人员环保培训,减少巡检期间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采取洒水保湿、防尘布(网)等防护措施;在基础开挖、场地平整施工时,应对施工面实施洒水抑尘,减轻施工扬尘;车辆运输物料时采取密闭、包扎或覆盖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3种产品均通过1套设备进行生产,根据产品需求进行停工、转产,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有组织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排放。无组织废气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厂内道路路面及生产作业区、物料堆放区的地面做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擦拭废水,采用容器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依托出租方现有排水设施。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废水排放口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最终进入乌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于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不得随地堆放。运营期废弃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企业。少量无组织颗粒物自然沉降至地面,定期清扫后与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八)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