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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克州疆浙毛绒有限公司羊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310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克州疆浙毛绒有限公司羊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3-08-21 10:34 发布日期 2023-08-21 18:32
文        号 克环评函〔2023〕5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克州生态环境局

克州疆浙毛绒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对〈克州疆浙毛绒有限公司羊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阿图什市克孜勒苏新蓉皮革有限公司西侧闲置厂房,项目洗涤料毛3000吨和500羊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成品库和原料堆场等生产设施,锅炉房、门卫室、沉淀池等辅助生产设施。项目生产工艺为清洗羊毛工艺,清洗羊毛主要包括分选、开松、洗涤、压干、烘干、打包等工序。

项目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用于环保的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7%。

根据新疆明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克州疆浙毛绒有限公司羊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脱硫除尘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松除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凝毛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洗毛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生物质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规定。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要求。

)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毛废水排入克孜勒苏新蓉皮革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严禁外排;锅炉排污水直接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做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沙土、杂质及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除尘灰、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三、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负责。你单位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经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报克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克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38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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