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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财政局部门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延38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2010                                联系人:黄波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立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财政局(简称州财政局),是负责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州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结合克州实际制定克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和部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克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克州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勢,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岀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州直与各县(市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制定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承担克州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克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克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克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州本级和全州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克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完善州级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负责组织赶草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组织制定克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克州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管理克州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负责制定克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负责制定克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和执行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克州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

()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管理国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

()参与拟定克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克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会同克州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管理工作,会同克州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克州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克州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州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基层财政建设;承办克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县()各部门推进克州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四)负责州直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负责制定、实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在中心的交易规则;为克州各类建设项目提供统一的交易平台;负责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备案,维持交易秩序等

(十五)承办克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