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0478382/2026-0002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6-12 10:00 | 发布日期 | 2026-06-12 13:00 |
| 文 号 | 克财规〔2026〕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财政局 |
各县(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要求,克州财政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克州财政局2026年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决定废止《关于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指导意见(试行)》,自2026年6月12日起废止。
克州财政局
2026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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