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克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79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1-26 12:10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10:49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财政局 |
辖内各金融机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8号)要求,克州财政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克州财政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决定废止以克州财政局名义印发的《克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试行)》(克财金规【2021】1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克州财政局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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