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委机关法律事务及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监管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工作;研究提出完善自治州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