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机构名称 | |
科室领导 | 赵超、江楠 |
办公电话 | 0908-4228691;0908-4221837 |
机构职能 | 承担拟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精准落实救助政策,督查各县(市)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指导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信息管理等工作。承担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