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克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5-00206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13:11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3:06 |
文 号 | 克国资字〔2024〕7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国资委 | 发布机构 | 克州国资委 |
克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克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请示》(克旅发字〔2024〕27号)已收悉。
经研究,根据《公司法》相关要求,同意你公司将原住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3院(州政府大院)”变更为“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光明路街道东城路8号(四馆一中心门楼小二楼)”。
特此批复!
克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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