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227阿图什至喀什公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120/2025-00092 | 主题分类 | 公路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11:18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12:08 |
文 号 | 克发改字〔2025〕11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S227阿图什至喀什公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克交发〔2025〕28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S227阿图什至喀什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在线审批编码为:2503-653001-18-01-662481。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5.520公里,设计速度80km/h,设桥梁8座共计260km,涵洞24道,平面交叉4处。
三、项目建设地点:阿图什市。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294.53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4756.23万元,其余资金16538.3万元为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五、项目建设(法人)单位为克州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法人)单位责任人为阿力甫·库尔班,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六、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为克州人民政府,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为李晓斌,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应当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验收到现场。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2027年。
八、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其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按照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九、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项目开工后,及时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完工等信息,并同步上传佐证资料。
十、请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单位(法人)履行投资项目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日常管理主体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履行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日常监管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直接责任,开展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投资综合效益。
十一、请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
债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严格落实资金来
源,坚决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十二、在后续阶段,请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初
步设计,按程序报批,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如需对本批复文
件的内容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