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120/2025-0008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11:01 | 发布日期 | 2025-05-29 11:42 |
文 号 | 克发改字〔2025〕9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克南矿救字〔2025〕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克州应急管理局《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说明》(克应急函〔2025〕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急需更新救援设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意实施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505-653001-25-03-141371)。
二、项目建设地点:阿图什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采购矿用潜水泵2台,快速密闭装置2个,液态二氧化碳灭火装置1个,井下救灾通信系统1套,热成像仪(烟火穿透成像)1台,便携式气相色谱仪1台,防爆相机1台,灾区环境监测仪1台,餐车1辆,装备运输车1辆,4h正压氧气呼吸器及备用氧气瓶各44个,2h正压氧气呼吸器及备用氧气瓶各10个,通信基站及通信终端1套。
四、项目总投资10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五、项目单位(法人)为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六、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为克州应急管理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验收到现场。
七、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2026年。
八、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其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按照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九、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规模组织实
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项目开工后,及时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完工等信息,并同步上传佐证资料。
十、请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有关监督管理办法,项目单位(法人)履行投资项目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日常管
理主体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履行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日常监管
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直接责任,开展现场核查和监督检
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投资综合效益。
十一、请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严格落实资金来源,坚决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十二、在后续阶段,请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初
步设计,按程序报批,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如需对本批复文
件的内容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