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120/2025-00039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17:04 | 发布日期 | 2025-04-08 13:08 |
文 号 | 克发改字〔2025〕6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 | 发布机构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 |
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请示》(伊园管字〔2025〕7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人行步道14900平方米;路沿石17706米,场地硬化80000平方米及场地内平整、绿化;给水工程:DN150生活给水管道1100米;消防给水管道1600米;绿化给水管道5400米;排水工程:DN300~DN400排水管网2200米等配套内容。
二、本工程材料及工程配套设施按初步设计中相关内容执行。
四、本工程总概算3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基本建设补助资金,其中:工程费用2898.13万元,基本预备费93.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8.67万元。
五、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内容进行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消防、节能和环保要求。
六、请你单位加强项目监管,建设单位要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防止形成新的政府债务。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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