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120/2025-00037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10:26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18:30 |
文 号 | 克发改字〔2025〕5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 | 发布机构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 |
你单位《关于审批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伊园管字〔2025〕5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
二、项目在线审批编码为:2503-653002-17-01-967685。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人行步道14900平方米;路沿石17706米,场地硬化80000平方米及场地内平整、绿化;给水工程:DN150生活给水管道1100米;消防给水管道1600米;绿化给水管道5400米;排水工程:DN300~DN400排水管网2200米等配套内容。
四、项目建设地点: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园区自有资金。
六、项目法人单位为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委会,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七、项目日常监管单位为克州商务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
八、建设年限:2025年
九、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其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按照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十、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项目开工后,及时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完工等信息,并同步上传佐证资料。
十一、请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项目单位(法人)履行投资项目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日常管理主体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履行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日常监管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直接责任,开展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投资综合效益。
十二、请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严格落实资金来源,坚决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十三、在后续阶段,请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如需对本批复文件的内容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此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