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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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司法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州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承办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规章报备工作。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查、复核、报批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自治州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
(十一)负责自治州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自治州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自治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自治州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及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克州司法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克州司法局决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1109.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81万元,降低1.75%,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的减少(中央彩票援助经费)。本年支出1004.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33万元,增长7.76%,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合并增加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接送经费的增加。
2019年度本年收入110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5.79万元,占94.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3.58万元,占5.73%。
2019年度本年支出100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98万元,占98.25%;项目支出17.55万元,占1.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45.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4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合并增加人员工资。财政拨款支出952.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07万元,增长12.79%,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合并增加人员工资。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642.01万元,决算数1045.7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2.89%,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合并增加人员工资,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及业务设备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42.01万元,决算数952.7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8.4%,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合并增加人员工资,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及业务设备费,退休1人职业年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2.7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96万元;
2040601行政运行744.46万元;
2040605普法宣传17.55万元。
2040607法律援助3.71万元。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124.44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54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6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6.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47.62万元、津贴补贴218.09万元、奖金1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57万元、住房公积金34.66万元、离休费18.11万元、退休费21.26万元、生活补助0.44万元、医疗费补助13.93万元、奖励金111.4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9万元。
公用经费239.16万元,包括:办公费51.81万元、印刷费7.3万元、邮电费3.91万元、物业管理费0.35万元、差旅费110.12万元、维修(护)费32.55万元、公务接待费0.91万元、被装购置费2.42万元、劳务费8.68万元、工会经费2.75万元、福利费5.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5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9.91万元,比上年减少6.03万元,降低37.83%,主要原因是职能任务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占90.82%,比上年减少5.79万元,降低39.15%,主要原因是工作职能任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占9.18%,比上年减少0.24万元,降低20.87%,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加油、维护、维修。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开支内容包括住宿、接待。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8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0.9万元,决算数9.9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08%,主要原因是:工作职能任务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人员,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数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车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数执行;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9万元,决算数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数执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9万元,决算数0.9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2.11%,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19年度克州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16万元,比上年增加28.27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合并,本年经费增加。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379平方米,价值36.86万元。车辆14辆,价值288.4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7.55万元。
2019年“七五普法经费”项目,涉及资金17.55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进一步推进全州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局面向纵深发展,认真做好全国民主示范法治示范村的复核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普法主体的普法责任,推动了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各负其责的大普法格局。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全州全局性的工作,是全州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共同责任,部分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普法宣传教育相对滞后,效果不明显。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支出,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普法教育的支出,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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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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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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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七五普法经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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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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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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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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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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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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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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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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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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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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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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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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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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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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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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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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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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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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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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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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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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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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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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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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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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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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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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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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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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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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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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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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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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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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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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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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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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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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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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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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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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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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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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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资金计划用于支付2019年“七五普法宣传费”。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民对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司法部门对工作情况需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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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资金支付2019年“七五普法宣传费”。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民对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司法部门对工作情况需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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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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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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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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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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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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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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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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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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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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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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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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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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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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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讲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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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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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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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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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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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宣传材料(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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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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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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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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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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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普法单位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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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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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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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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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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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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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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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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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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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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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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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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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及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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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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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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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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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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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宣传材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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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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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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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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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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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普法队伍力量薄弱、载体发挥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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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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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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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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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管理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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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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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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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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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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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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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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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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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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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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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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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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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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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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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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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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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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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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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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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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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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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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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