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来源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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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参与起草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各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自治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制定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贯彻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八)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拟定全州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划草案,并组织实施。
(十九)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中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十)负责职权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注册管理。落实国家注册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评审批,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
(二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指导实施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全州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应急管理。
(二十三)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组织实施全州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二十四)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五)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发布、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六)负责指导县(市)、两个口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七)承担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八)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九)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112人,其中:在职人员11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2612.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12.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原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克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克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州知识产权局、克州物价局合并,成立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上年数据。本年支出3475.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75.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原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克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克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州知识产权局、克州物价局合并,成立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上年数据。
2019年度本年收入261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5.46万元,占9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27.35万元,占8.7%。
2019年度本年支出347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9.82万元,占66.76%;项目支出1155.25万元,占33.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85.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85.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原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克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克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州知识产权局、克州物价局合并,成立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上年数据。财政拨款支出3455.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55.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原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克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克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州知识产权局、克州物价局合并,成立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上年数据。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986.41万元,决算数2385.4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0.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资,绩效工资等。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986.41万元,决算数3455.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3.98%,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原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克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克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州知识产权局、克州物价局合并,成立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增加人员调资,绩效工资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5.89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1401行政运行26.59万元;
2013801行政运行2103.09万元;
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7.01万元;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115.57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96万元;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2.67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0.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4.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56.37万元、津贴补贴620.68万元、奖金36.8万元、绩效工资1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0.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8万元、住房公积金228.12万元、离休费14.2万元、退休费10.35万元、抚恤金30.36万元、生活补助103.72万元、奖励金142.64万元。
公用经费425.95万元,包括:办公费73.08万元、印刷费13.43万元、手续费3.36万元、水费10.28万元、电费10.47万元、邮电费18.06万元、取暖费4.7万元、物业管理费3.54万元、差旅费43.46万元、维修(护)费79.83万元、公务接待费2.43万元、劳务费55.77万元、工会经费12.35万元、福利费2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44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2.21万元,比上年增加42.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原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克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克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州知识产权局、克州物价局合并,成立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上年对比数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7万元,占94.22%,比上年增加39.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原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克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克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州知识产权局、克州物价局合并,成立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上年对比数据;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占5.76%,比上年增加2.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原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克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克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州知识产权局、克州物价局合并,成立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上年对比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开支内容。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燃油、车辆年审、车辆保险、车辆停车过路费、车辆维修及装潢。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
公务接待费2.43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援疆省(市)局等单位的接待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486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3万元,决算数42.2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84%,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对“三公”经费的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40万元,决算数39.7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57%,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对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开支;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决算数2.4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9%,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19年度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95万元,比上年增加425.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原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克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克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州知识产权局、克州物价局合并,成立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上年对比数据。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31304.16平方米,价值1103.95万元。车辆23辆,价值508.55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155.25万元。
项目一、群众工作补助专项经费项目,涉及资金21.51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圆满完成“访惠聚”及驻村管寺,支教等公共安全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积极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顺利开展乡村各项工作,解决农民生活生产等各种困难。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群众工作经费未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缓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做好群众工作,为农民解决各种困难,切实做好资金使用规划。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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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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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9年群众工作人员补助经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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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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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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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2
|
43.28
|
21.51
|
10
|
49.7%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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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2
|
43.28
|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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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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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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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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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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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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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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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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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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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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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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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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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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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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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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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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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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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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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群众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互信,突出现代文化引领,促进宗教和谐,落实民生建设任务,增加农牧民收入,关心关爱贫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家庭,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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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群众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互信,突出现代文化引领,促进宗教和谐,落实民生建设任务,增加农牧民收入,关心关爱贫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家庭,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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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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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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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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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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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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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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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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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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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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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
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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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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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开展群众工作人员人数(人)
|
48
|
48
|
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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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群众工作补助中含有支教人员补助,剩余资金中支教人员生活补助到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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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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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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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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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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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支教人员补助标准(人/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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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
2600
|
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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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补助标准(人/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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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
1800
|
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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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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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支教人员经济收入(人/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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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
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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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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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工作人员经济收入(人/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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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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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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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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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双语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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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提升
|
100%
|
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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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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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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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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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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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支教人员满意度(%)
|
≥9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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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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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工作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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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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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涉及资金22.67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价格监督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全州价格监管工作;二是贯彻和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食品、“两品一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办法并监督实施;依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生产流通、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抽检,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食品药品监管经费未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缓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做全州价格监管工作,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切实做好资金使用规划。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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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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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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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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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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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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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22.67
|
22.67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0
|
0
|
—
|
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22.67
|
22.67
|
—
|
100%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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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贯彻和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办法并监督实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基本药物监管和高危药物监管等工作。依法对辖区内食品市场、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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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贯彻和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办法并监督实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基本药物监管和高危药物监管等工作。依法对辖区内食品市场、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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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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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执法设备数量(套)
|
5
|
0
|
5
|
0
|
|
||
监督检查次数(次)
|
≥40
|
41
|
5
|
5
|
|
||||
抽查企业数量(次)
|
≥50
|
50
|
5
|
5
|
|
||||
质量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率(%)
|
≥95%
|
95%
|
10
|
10
|
|
|||
抽查覆盖率(%)
|
≥30%
|
30%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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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率(%)
|
100%
|
1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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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成本(万元)
|
22.67
|
22.67
|
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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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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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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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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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重大事故发生次数(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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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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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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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商品下架率(%)
|
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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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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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售假案件下降率(%)
|
50%
|
52%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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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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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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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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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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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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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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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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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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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企业满意度(%)
|
≥90%
|
90%
|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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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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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食药所实验室工程经费项目,涉及资金1094.06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目前实验楼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未进行消防验收和审计验收。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实验室日常监管维护力度,切实做好资金使用规划。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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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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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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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食药所实验室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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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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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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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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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094.06
|
1094.06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1094.06
|
1094.06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新食药监财[2014]6号文件规定,建设面积为2500平方米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及购置实验室检验设备,中央投资168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设备购置683万元。2017年5月经克州人民政府决定将基本建设资金1000万划拨给克州残联基本建设账户,统一使用统一管理;设备购置资金683万元留在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2018年12月已完成设备购置费584.4万元,剩余98.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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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经克州人民政府决定将基本建设资金1000万划拨给克州残联基本建设账户,统一使用统一管理;设备购置资金683万元留在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2018年12月已完成设备购置费584.4万元,剩余98.56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设备(台)
|
15
|
15
|
10
|
10
|
|
||||||
实验室面积(平方米)
|
2500
|
250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购置设备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设备购置费(万元)
|
1094.06
|
1094.06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工作情况需要
|
有效保障
|
100%
|
10
|
10
|
|
|||||||
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
长期
|
100%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食品药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有效保障
|
10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药品企业满意度(%)
|
≥90%
|
100%
|
5
|
5
|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5
|
5
|
|
||||||||
总分
|
100
|
100
|
|
项目四、食品药品抽检及监管专项经费,涉及资金17.01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贯彻和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食品、“两品一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办法并监督实施;二是依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生产流通、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抽检,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食品药品抽检及监管经费未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做全州价格监管工作,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切实做好资金使用规划。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食品药品抽检及监管专项经费项目
|
||||||||
主管部门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35.7
|
17.01
|
10
|
47.65%
|
4.8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35.7
|
17.01
|
—
|
47.65%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主要用于贯彻和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两品一械”法律、法规和办法并监督实施;依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生产流通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抽检。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主要用于贯彻和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两品一械”法律、法规和办法并监督实施;依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生产流通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抽检。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药品抽样批次(次)
|
≥24
|
24
|
3
|
3
|
因资金安排较晚,资金安排前所有工作任务已完成,费用使用自有资金。
|
||
药品检验批次(次)
|
≥24
|
24
|
3
|
3
|
|||||
医疗器械抽样批次(次)
|
≥5
|
6
|
3
|
3
|
|||||
化妆品抽样批次(次)
|
≥6
|
6
|
3
|
3
|
|||||
监督检查次数(次)
|
84
|
84
|
3
|
3
|
|||||
抽查企业批次数(次)
|
66
|
66
|
3
|
3
|
|||||
抽查企业数量(家)数
|
4078
|
4078
|
3
|
3
|
|||||
质量指标
|
药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
|
≥90%
|
90%
|
3
|
3
|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
|
≥90%
|
90%
|
3
|
3
|
|||||
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
|
≥90%
|
90%
|
3
|
3
|
|||||
各项食品监管工作预完成率(%)
|
100%
|
100%
|
3
|
3
|
|||||
抽查覆盖率(%)
|
83%
|
83%
|
3
|
3
|
|||||
立案查处率(%)
|
100%
|
100%
|
3
|
3
|
|||||
违法企业处理率(%)
|
100%
|
100%
|
3
|
3
|
|||||
不合格产品查处率(%)
|
100%
|
100%
|
3
|
3
|
|||||
时效指标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3
|
3
|
||||
成本指标
|
食品药品抽检及监管专项经费(万元)
|
≤35.7
|
17.01
|
2
|
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重大事故发生率(%)
|
0%
|
0%
|
10
|
10
|
||||
问题商品下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加强食品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
有效促进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食品安全监管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3
|
3
|
|||||
被抽检企业满意度(%)
|
≥90%
|
90%
|
2
|
2
|
|
|
|||
总分
|
100
|
94.8
|
|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