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来源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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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公安局是克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公安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克州党委、克州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厅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克州公安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克州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对敌对势力、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指导并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缉毒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和专项斗争;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4、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口岸签证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新疆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访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克州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8、指导全州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管理阿图什市看守所。
9、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全州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工程;指导监督全州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10、指导全州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行活动,按照管辖依法办理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12、指导全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13、领导全州公安边防、消防、警卫和反恐怖特别侦察部队的工作;领导全州武警总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14、制定全州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5、制定全州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6、承办全州人民政府和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克州公安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510人,其中:在职人员50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克州公安局决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38144.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64.74万元,增长40.34%,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债券资金投入增加。本年支出3263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45.04万元,增长27.04%,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支出增加。
2019年度本年收入3814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32.62万元,占91.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112.05万元,占8.16%。
2019年度本年支出3263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1.37万元,占27.98%;项目支出23501.38万元,占72.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032.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15.23万元,增长92.3%。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债券资金投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29481.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41.01万元,增长59.87%,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投入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9179.87万元,决算数35032.6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1.62%,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投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179.87万元,决算数29481.2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21.15%,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投入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81.2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201行政运行8102.39万元;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8977.04万元;
2040806所政设施建设1187.06万;。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7.79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6万元;
2130201行政运行327.84万元;
2130213执法与监督5.67万元;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07万元;
2130314防汛150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31.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50.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19.16万元、津贴补贴3077.46万元、奖金134.35万元、伙食补助费120.43万元、绩效工资92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6.7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9.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0.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32万元、住房公积金87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6.37万元、离休费31.26万元、退休费88.4万元、退职(役)费0.86万元、生活补助60.46万元、医疗费补助50.97万元、奖励金612.5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7万元。
公用经费881.33万元,包括:办公费62.06万元、印刷费0.18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23.3万元、电费181.71万元、邮电费0.69万元、取暖费86.78万元、物业管理费29.38万元、差旅费1.39万元、维修(护)费17.04万元、培训费9.91万元、公务接待费13.42万元、被装购置费1.67万元、劳务费65.13万元、委托业务费0.09万元、工会经费44万元、福利费166.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5.26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4.2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6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公安厅配发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及森林公安合并。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83万元,占91.47%,比上年增加7.24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公安厅配发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公务接待费支出17.42万元,占8.53%,比上年增加4.42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合并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6.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25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02辆。
公务接待费17.42万元,开支内容包括上级、同级、下级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来我局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产生的食宿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528批次,1567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04.25万元,决算数204.2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16.92万元,决算数16.9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69.91万元,决算数169.9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7.42万元,决算数17.4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19年度克州公安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34万元,比上年减少1055.5万元,降低5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一般性支出。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98.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2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78.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23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7.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4.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8%。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30295.72(平方米),价值8030.21万元。车辆102辆,价值3481.69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4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5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23501.38万元。因项目全部涉密,故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