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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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州检察系统主管院,肩负着全州检察系统宏观调控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州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接受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三)领导全州检察机关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贯彻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对自治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进行请示和答复,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自治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下级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十三)依照有关规定,协同自治州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级院的院领导和其他检察人员,协同自治州党委主管部门、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下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本级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以及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议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本级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以及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四)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五)负责全州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规划和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七)负责其他应当由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克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实有人数54人,其中:在职人员5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克州人民检察院决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1713.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9.65万元,降低13.16%,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至监委6人。本年支出1657.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02万元,降低3.38%,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至监委6人。
2019年度本年收入171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6.49万元,占98.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91万元,占1.57%。
2019年度本年支出165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0.78万元,占99.58%;项目支出7万元,占0.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86.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4.51万元,降低12.21%。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至监委6人。财政拨款支出1593.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02万元,降低1.42%,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至监委6人。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14.73万元,决算数1686.4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6.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基本工资基数、补发工资所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14.73万元,决算数1593.7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7.06%,主要原因是:援疆资金,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付2018年的信息建设化尾款交多、本年度调整基本工资基数、补发工资所致。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3.7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401行政运行1180.56万元;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74.23万元;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7.7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99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4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1万元,比上年减少0.32万元,降低9.3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公务购车,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3.10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32万元,降低9.36%,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无。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3.1万元,开支内容包括上级院检查工作,对和援疆单位考察交流。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406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万元,决算数3.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2.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万元,决算数3.1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2.5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19年度克州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84万元,比上年增加63.07万元,增长15.78%,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多。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7013.31平方米,价值1888.04万元。车辆16辆,价值358.54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五十铃皮卡,丰田考斯特;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7万元。
项目:2019联建工作经费项目,涉及资金7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通过开展群众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互信,突出现代文化引领,促进宗教和谐,落实民生建设任务,增加农牧民收入,关心关爱贫困户,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在项目资金推进落实上较慢,主要原因是:绩效监控工作组织管理中存在驻村工作队要开展的群众工作项目难免与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要组织实施项目有所“冲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单位将改进克州检察院“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群众工作经费和群众工作人员经费资金有效使用,结合库鲁木都克村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群众工作方案并提前做好与有关单位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快推进库鲁木都克村群众工作项目的及时有效的落实。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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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联建工作经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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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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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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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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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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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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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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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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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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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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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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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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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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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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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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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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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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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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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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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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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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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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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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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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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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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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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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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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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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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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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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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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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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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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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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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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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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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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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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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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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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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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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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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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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资金用于访惠聚工作队基础设施建设、村级绿化建设、贫困群众慰问、伙食补助等支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村绿化环境得到改善,并且帮助农牧民解决了实际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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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并且全力解决农牧民的生活困难及访汇聚工作队的办公条件。资金支付完成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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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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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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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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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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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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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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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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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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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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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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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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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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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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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绿化建设项目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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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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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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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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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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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贫困户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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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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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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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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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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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办公桌椅(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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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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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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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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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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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助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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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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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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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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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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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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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众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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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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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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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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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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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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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及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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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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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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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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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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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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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绿化建设项目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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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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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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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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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贫困户支出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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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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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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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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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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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办公桌椅(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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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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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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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助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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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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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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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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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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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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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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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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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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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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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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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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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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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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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村容村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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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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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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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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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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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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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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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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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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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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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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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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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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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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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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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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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