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治州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来源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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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对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做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贯彻落实好这项工作要求,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陆续出台了相应实施意见,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采取党委、政府总负责,行业部门总牵头,项目单位抓落实,财政部门以绩效目标管理为切入点,以预算绩效监控为抓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推进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现将自治州2018年财政绩效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2018年是自治州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试点之年,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部署和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克州财政紧密结合自治州社会稳定、脱贫攻坚实际和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 号),制定《自治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克财预[2018]128号)。二是选取州残疾人康复中心设备和农机局大型设备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三是开展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和国有资金经营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工作。四是完善地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五是选取州农机监理所开展绩效监控管理和监控结果应用。六是选取州国土局国土规划项目和州科技局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二、严格落实扶贫项目绩效管理
克州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和《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43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大力推进扶贫项目绩效管理,促进扶贫资金高效精准。
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绩效管理成效
通过2018年财政预算资金和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试点开展,我州各县市各部门逐渐树立起“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在保障财务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推进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同时对部分部门和领域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事前预警和及时纠偏。有力助推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
1、为实现总目标提供坚强保障。克州作为边防大州,经济小州,自身财力不足,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通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绩效监控等,可将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贯彻落实总目标的“刀刃上”,为打好自治区党委系列维稳“组合拳”提供坚强保障。
2、助推脱贫攻坚,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在扶贫领域推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开展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对于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有着积极作用,通过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项目规划、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资金拨付使用的风险规避在前端,确保扶贫项目“精准落地”,扶贫资金“精准下拨”。
3、加强民生类资金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对民生类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准确掌握民生类资金的使用方向、受益群体,及时发现补贴类项目资金在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4、各县市各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显著增强。随着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部分县市、部门“花钱不讲效益”的局面有所改善,申请拨付资金必须“设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进行绩效评价”的闭环管理程序,促使各县市各部门资金绩效管理意识逐步增强。
克州财政局
2019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