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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克州司法局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克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6-07-01 07:07 阅读 1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克州司法局主要职责

主要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州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9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和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科、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帕米尔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事业编)。为独立核算机构,编制人数为38人,年底实有人数33人,其中正县3人,副县1人,正科7 人,副科9人,科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工人3人。离退休27人,其中离休副县1人;退休正县1人,副县5人,正科7人,副科5人,科员6人,退职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克州司法局部门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克州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克州司法局

第二部分克州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克州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3.56万元,2015全年支出合计94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7.9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66.45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11万元,项目支出2.8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705.57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14.8万元2040607法律援助支出12.05万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208.59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2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9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157.9万元。与上年相比,0减少27.25万元,0降低14.72%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2.97万元,比上年32.81万元减少9.84万元,降低29.99%。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年末公务用车12辆,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178,875.76元,比上年减少26118.4,减少10%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油料支出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2辆。

公务接待费5.08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8万元。主要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和县市部门来本单位交流学习。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153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与决算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

我单位2015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9.24万元,主要用于上进及各县市培训。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2015年全年收入923.56万元,2014年全年收入957.58万元,同比增加265.98万元,增长40.45%。原因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是因为2015年调资增并补发南疆工作补贴和地方津贴补贴,人员工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其他收入是拨付上年度办案经费20万元及业务装备经费2万元,故本年其他收入增加。2015年全年支出944万元,2014年全年支出669.3万元,同比增加274.69万元,增长41.04%。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长是因为2015年调增并补发南疆工作补贴和地方津贴补贴,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要比上年增长;经费支出的增加是由于新搬办公室及大小会议室的装修,办公设备的更新。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846.09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585.13万元,比预算增加260.96万元,增长44.9%。原因是:2015年人员增资和补发(南疆津贴、津补贴、基本工资的普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69万元,比上年减少7.62万元,降低3%,主要原因是雅阁按照国家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1231日,资产总计663.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49万元,固定资产500.76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12辆,价值236.54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64.22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单位涉及项目支出决算2.88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主要款项是普法宣传及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对全州市民的普法宣传,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主要用于印制法制宣传手册,法制宣传牌、标语,及利用讲师团和组建律师宣传队伍对农牧民和各县市进行新宪法宣讲。

项目绩效情况: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补齐法治宣传教育短板,2015年开展法治宣讲达到了26场次,并发放宣传单0.7万余份,受教育群众6.5万余人次,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为全州215所中小学校聘任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通过举办各类法治讲座,普及法律基本常识,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爱国守法意识。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5单位政府采购计划9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9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附件:新疆克州司法局.XLS

2015年度克州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XLS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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