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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水利局2015年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克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6-07-01 04:07 阅读 1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克州水利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州水资源和河道、水库、湖泊,主管全州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州水利、地方电力、水行业的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治水、管水;组织制定全州水利、地方电力、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州河道、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并依法负责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州水资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州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检测;制定全州中长期供需计划及水量调配方案,并实施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全州节约用水工作,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协调处理部门间、地区间及兵团之间的水事纠纷;主管全州河道、湖泊、水库及人工水道等水域及防洪工程、负责州内主要河道、水库的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工作;对全州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负责全州水利建设市场的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系统的水电站及地方电网、农村电气化县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有关水利、地方电力、水产业的财务政策及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水利部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计;主管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及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我州农村改水防病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改水工程建设;负责管理全州水利、地方电力、水产业的科技、教育与交流工作;负责审查大中型水利、水电、水产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水电、水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对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本单位机关编制人数29人,年初实有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17人,2015年我单位调入2人,退休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员21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水利局部门决算包括:克州水利局部门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克州水利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克州水利局

第二部分克州水利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克州水利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8.89万元,2015全年支出合计784.0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8.96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8.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86.35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29万元,项目支出136.7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2130301支出行政运行支出647.29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2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73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10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5.15万元,降低53.46%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2.44万元,比上年14.13万元减少1.69万元,降低11.96%。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减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油料支出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2.27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7万元。主要接待上级部门检查。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21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与决算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

我单位2015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培训。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2015年全年收入658.89万元,2014年全年收入539.02万元,同比增加119.86万元,增长22.24%。原因是:增加水资源专项经费30万元、水土保持费5万元、防汛专项经费1万元、山洪灾害防治费9万元、绩效工资16.2万元、补发净增资、津贴补贴、南疆工作补贴等。2015年全年支出784.04万元,2014年全年支出500.02万元,同比增加284.02万元,增长56.8%。原因是:增加水资源专项经费30万元、水土保持费5万元、防汛专项经费1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费9万元、绩效工资16.2万元、补发净增资、津贴补贴、南疆工作补贴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658.92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477.68万元,比预算增加181.24万元,增长37.94%。原因是:增加水资源专项经费30万元、水土保持费5万元、防汛专项经费1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费9万元、绩效工资16.2万元、补发净增资、津贴补贴、南疆工作补贴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3万元,比上年增加84.01万元,增长(降低)96.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1231日,资产总计560.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25万元,固定资产404.35万元,其中:房屋4607.5平方米,价值237.44万元,共有车辆3辆,价值79.34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7.58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度涉及项目支出决算136.75万元。

1、民生水利再创佳绩

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建设。完成了总投资2222万元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解决了全州2.2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并完成了150万元入户工程建设,解决了全州0.1万户,0.5万人的入户困难问题。二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投资4000万元完成渠道防渗改建61.94公里,投资1500万元建成农业高效节水1.4万亩;三是防洪抗旱工程顺利推进。新建防洪工程4个,到位资金7360万元,新建防洪堤13.65公里,预计12月初可全部完成;新建抗旱水源连通工程2个,到位资金2900万元,建设抗旱调水渠道33.5千米,目前正在建设中。

2、水能资源开发稳步推进

塔日勒嘎水电站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四台机组已全部并网发电。盖孜水电站已完成进、引、退水闸和引水调节池施工,引水隧洞已经贯通,已衬砌5.6千米,占64%,机电部分完成1#机、2#机千斤顶安装和推力轴承安装,完成厂用10KV盘柜就位调整,完成3#机组转轮组装和导水机构清理,完成二次电缆敷设。已完成总投资的92%。正在进行压力管道、电站厂房施工和发电设备安装。夏特水电站装机容量由原来的24.8万千瓦扩容为28万千瓦,修改后的专题报告已编制完成,即将进入核准申报阶段。两河口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水利厅审查,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

3、应急减灾能力和安全生产不断加强

集中力量加强薄弱环节的治理和建设,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

1)、完成了投资115万元的州、三县一市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

2)、修订完善了水库、渠首、河道险工险段防洪度汛预案。制定完善中小型水库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和水库调度运行管理方案10个,渠首防洪预案2个、河道险工险段防洪度汛预案4个;编制县、乡、村级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共72个,制作宣传栏22块、警示牌22块,发放明白卡6670张、宣传光盘22张、宣传手册和挂图6670册。组织山洪灾害防治宣传培训3次、培训人员260人次,组织山洪灾害防治演练1场次;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5单位政府采购计划2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7万元;实际采购22.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8万元。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度克州水利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XLS

新疆克州水利局.XLS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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