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克州国土资源局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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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一是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克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克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研究提出克州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克州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克州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是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和克州人民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各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克州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三是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地质勘查、测绘与地质遗迹保护等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各县(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测绘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报自治区、克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
四是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是承担克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实施克州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机制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自治区、克州人民政府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听证,发放工作。
六是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克州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七是承担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是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克州矿业权设置方案。
九是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及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克州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克州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克州重大地质勘查项目;依法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克州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十是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对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州地质环境监测站、网的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认定具有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生物化石及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并实施保护。
十一是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二是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若部门拟定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克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自治区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决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是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负责克州国土资源信息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局网站建设及其维护,承担克州国土资源信息的对外发布。
十四是负责全州土地、矿产交易管理、测绘管理工作;承办克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克州国土资源局独立核算机构1个。克州国土资源局(克州测绘地理信息局、克州不动产登记局)辖三县一市国土资源局和克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克州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克州处理土地(草场)纠纷办公室、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克州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吐尔尕特口岸国土资源分局、测绘管理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规划测绘科、耕地保护和地籍科(不动产登记科)、土地利用和建设用地科、矿产管理科、地质环境科、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办公室等8个科(室)
机构及人员情况的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末实有人数51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10人,退休18人,工勤2人。与2014年末的43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9人,退休18人,工勤2人,增加了1人。主要是行政人员退休1人,;事业人员调入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国土资源局决算包括:克州国土资源局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克州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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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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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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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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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国土资源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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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克州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克州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115.1万元,2015年全年支出合计3694.7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177.58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1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9.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8055.56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9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84万元,项目支出2057.8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882.38万元,212110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63.38万元,2121202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206万元,2121203土地整理支出70.17万元,2200101行政运行624.76万元,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3.01万元,2200120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609.42万元,2200199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5.59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5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3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52.9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9177.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20.4万元,增长422.29%。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9.68万元,比上年15.7万元增加33.98万元,增长216.43%。增加原因是上级部门检查交流增多,接待费增加,赴县市检查增加,公务用车加油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2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油料支出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9.43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43万元。主要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和县市部门来本单位交流学习。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51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与决算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
我单位2015年会议费支出0.75万元,培训费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县市国土部门到我单位学习培训交流。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2015年全年收入11115.1万元,2014年全年收入1846.04万元,同比增加9269.05万元,增长502.1%。原因是:2015年补发南疆工作补贴及津贴补贴,自治区增加专项资金补助。2015年全年支出3694.71万元,2014年全年支出792.04万元,同比增加2902.66万元,增长366.48%。原因是:2015年补发南疆工作补贴及津贴补贴,自治区增加专项资金补助。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343.03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806.17万元,比预算增加536.86万元,增长66.59%。原因是:2015年补发南疆工作补贴及津贴补贴,自治区增加专项资金补助。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274.79万元,增长60.9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化,单位公用经费增加。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3804.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67.8万元,固定资产467.48万元,其中:房屋758平方米,价值146.97万元,共有车辆4辆,价值103.99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00.24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决算2057.87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专项支出名称:地质灾害专项设备购置
预算安排规模:230100万元,给州本级和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购买了GPS采集器、卫星电话、望远镜、笔记本电脑、手持GPS。
项目承担单位:克州国土资源局
资金分配情况:当年使用地质灾害资金230100元支付设备款。
资金执行时间:2014年—2018年
专项支出执行情况:2015年支出230100元。
绩效评价情况:为我局矿业、地质人员的野外基本工作提供了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专项支出名称: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专项资金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财建【2013】569号
预算安排规模:2060000元。
项目承担单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
资金分配情况:阿图什市国土资源局63.06万元、阿克陶县国土资源局88.2万元、阿合奇县国土资源局30.94万元、乌恰县国土资源局23.8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13年—2016年
专项支出执行情况:2060000元。
绩效评价情况: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基本农田利用现状、权属调查成果维护、动态监管、标示、标准的设立等。
专项支出名称:土地整治项目专项支出
设立的政策依据:
预算安排规模:18288551元。
项目承担单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
资金分配情况:阿克陶县国土资源局1280万元、阿合奇县国土资源局548.8551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13年—2016年
专项支出执行情况:18288551元。
绩效评价情况:该资金主要用于2014年3个土地整理项目支出,阿克陶县皮拉勒乡塔孜勒克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阿克陶县皮拉勒乡琼巴什村和阿克土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和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哈拉布拉克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2013年2个土地整理项目支出,阿克陶县玉麦乡阿勒吞其村等(3)个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和阿克陶县加马铁力克乡阔西太力克村等(2)个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增加了耕地面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加,提高了耕地质量,使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为现代化农业生产奠定了基础。可从根本上摆脱人均耕地面积少、产量低、生产条件落后等不利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及其他资源,加快扶贫攻坚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5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6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16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5年度州国土资源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XLS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