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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克州环保局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克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6-07-01 03:07 阅读 1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克州环保局为克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业务科两个职能科室和州环境监察支队、州辐射环境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州环境宣传与信息中心、州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中心4个事业单位。

州环保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对州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辖区内污染源的防治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

州环境监察支队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对州辖区的单位或个人执行环保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和处理;负责征收排污费及污染设施的监督管理;监督各种污染源、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染处理;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等承办其他工作。

辐射环境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主要职责:负责全州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州伴有辐射项目及设施实行放射性排污申报登记,发放放射性排污许可证;参与辐射事故处理和调解辐射污染引起的纠纷,监督清除辐射事故造成的污染;负责对辖区内放射性物质运输活动中的环境安全进行审查和监督;承担辖区内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克州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宣传与信息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承担全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任务;协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及成人教育和干部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通过各方面媒介、各种媒体面向全社会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全州环境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组织开展全州环境数据及环境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处理及共享工作,负责克州环境数据库建设工作;承担克州环保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和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环境信息的业务工作,完成克州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执行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范和措施;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检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上路机动车排污进行监测,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克州环保局全局有编制36名,实有人数31名。

1.州环保局机关:设两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业务科,核定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列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科室领导职数2名。现有在职人员7名,其中:县级领导3名,科级干部2名,科员1名,工勤人员1名。

2.州环境监察支队: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0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现有在职人员13人。

3.辐射环境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2011年成立,现有在职人员5人,4名干部从环保局下属单位环境监测站内部调整,1名工勤人员为2013年12月调入。

4、环境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2011年成立,现有在职人员4名,4名工作人员也是从环境监测站内部调整。

5、州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中心科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2014年4月成立,现有在职人员2名,2名工作人员是从环境监测站内部调整。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环保局决算包括:克州环保局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克州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克州环保局本级

第二部分克州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克州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1.48万元,2015年全年支出合计633.1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1.02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25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56万元,项目支出13.5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564.05万元,2110307排污费安排的支出63.46万元,2111103减排专项支出5.59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82.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2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21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7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62万元,降低30.81%。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9.56万元,比上年27.9万元增加1.66万元,增长5.95%。增加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老化,日常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油料支出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万元。主要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和县市部门来本单位交流学习。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0人次。

我单位2015年会议费支出0.88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环保会议费用。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2015年全年收入601.48万元,2014年全年收入505.58万元,同比增加95.9万元,增长18.97%。原因是:2015年补发南疆工作补贴及津贴补贴,自治区专项经费增加。2015年全年支出633.11万元,2014年全年支出546.56万元,同比增加86.55万元,增长15.84%。原因是:2015年补发南疆工作补贴及津贴补贴,自治区专项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612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371.88万元,比预算增加240.12万元,增长64.57%。原因是:2015年补发南疆工作补贴及津贴补贴,自治区专项经费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15万元,比上年减少62.02万元,降低26.2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单位日常经费支出。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61.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58万元,固定资产321.26万元,其中:房屋2234.44平方米,价值151.75万元,共有车辆3辆,价值63.52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06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决算13.55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专项支出名称:专项业务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用于解决环境保护业务费用

预算安排规模:62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克州环保局

资金分配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万元;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22万元;差旅费1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15年

专项支出执行情况:2015年支出135474元。

绩效评价情况:2015年我局的专项业务费基本上能按项目下达的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完成较好,运行保障有力,污染排放达标,各项效益明显,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环境质量,群众反响较好,项目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5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度克州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XLS

新疆克州环境保护局.XLS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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