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财政预决算 > 2015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 > 部门决算

2015年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部门决算报表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克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6-07-01 04:07 阅读 1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河流干涸及湖滨荒漠沙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帕米尔高原湿地实际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工作

3、组织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定期提出环境与资源变化与发展趋势报告,保护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4、负责保护区内水资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

5、在保护区境内和周边设立管理站,负责保护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保护自然资源,查处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6、在不影响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前提下,制定生态旅游规划,组织实施生态旅游项目和勘探、采矿科考等工作

7、通过保护逐步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湿地的最大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可持续的开发利用

8、审查、申报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重要事项

9、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州林业局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成立于2009年,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的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核定编制10名,2015年1月-11月实有在职人数4人,退休1人,12月根据人事局安排调入2人,2015年末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6人,退休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部门决算包括: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部门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等。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第二部分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7.21万元,其中2014末结余结转75.48万元,2015年全年支出合计120.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52.55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7.2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1.6万元,其他收入315.6万元(林业局拨入是被恢复费15万元,克州机关工委拨付党员活动经费0.1万元,财政拨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费300万元,财政局农业科拨入拦洪坝尾款0.5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万元,项目支出38.5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2130212湿地保护支出81.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8.54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352.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07万元,增长367.08%。原因是:新增专项。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3万元,上年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油料支出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我单位2015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2015年全年收入397.21万元,2014年全年收入73.25万元,同比增加323.96万元,增长442.29%。原因是:人员变动、专项经费增加。2015年全年支出120.14万元,2014年全年支出139.74万元,同比减少19.6万元,降低14.02%。原因是:项目实施进度慢。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81.6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55.1万元,比预算增加26.50万元,增长48.09%。原因是:人员变动、职工每年一次的正常晋升工资、职务职称工资、增加南疆工作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专项经费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82万元,比上年减少0.43万元,降低3.02%,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3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3.09万元,固定资产182.41万元,其中:房屋20840平方米,价值148.68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3.73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度,涉及项目支出决算38.54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2015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对湿地保护站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极其重要作用,解决了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实际困难,提高了湿地保护站工作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湿地保护站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作用。

1.生态效益

调节气候、涵养水源,湿地的保护与恢复,会改善当地的植被条件,扩大绿洲面积,从而达到防风固沙、减少蒸发、调节空气湿度、增加局部降雨、对缓解灌区旱情、改善局部气候条件,起着重要作用阻止沙漠化进程,湿地是绿洲的维系者,湿地面积的恢复与扩大,绿洲面积就会扩大,会直接减少了沙漠化土地。通过湿地保护和恢复将会使帕米尔高原湿地逐步恢复往日生机,从而有效地阻止该区域土地荒漠化;再次可以保证下游植树造林、水利、水电的合理开发,又有助于缓解土壤的盐碱化和沙漠化程度,最后阻止荒漠化的发展。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2、社会效益

(1)提供可持续发展。环境帕米尔高原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后,随着整个湿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牧业生产条件有改善,增加可持续生产能力,

(2)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本项目实施后再项目建设过程中当地招聘一批长期固定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增加当地一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3)促进保护区经济发展。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及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使区内的多动植物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这将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当地人民的经济收入;本项目的建设,将会以较好的生态环境引附近的居民及各方游客前来休闲旅游,帕米尔高原湿地必将成为民生态旅游的好处。

3、经济效益

本项目虽然是以生态效益为主,但也可产生可观的直接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项目的实施。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提高灌区农业产量,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会对该地区生态旅游起到推动作用,从而促地区经济发展。就业机会的增加和生产条件的改善会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野生动植物种类的繁多及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对整个环境的影响都有着潜在的经济效益,这种经济效益将经济、社会、历史、文化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单位政府采购计划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度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XLS

新疆克州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XLS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章
70c459c513604d818ac3046fae4c437d
914061fe8c9046aca703a58e57d881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