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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克州住建局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克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6-07-01 06:07 阅读 1

一、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二、 克州住建局主要职能:

克州住建局主要职能: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管理全州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州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责任;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克州住建局无下属预算单位,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6处室,分别是:办室、房地产管理科、建设规划管理科、建筑市场管理科、住房保障科、纪检监察室。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5个,分别是:克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克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克州标准定额站、克州抗震防灾办公室、克州住建局信息中心。

编制人数为41人(含8个参公管,事业20个,比去年增加5个),年底实有人数32人(行政22人,事业10人),其中正县1人,副县4人,正科5人,副科5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工人3人。退休人员19人,其中副高职称0人,正科12人,中级职称0人,初级职称0人,高级工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住建局部门决算包括:克州住建局部门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克州住建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克州住建局

第二部分克州住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克州住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24.27万元,2015全年支出合计1539.5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54.97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2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6.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328.07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3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38万元,项目支出907.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632.3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12.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1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2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4.08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854.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4.69万元,增长81.8%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59万元,比上年13万元减少5.41万元,降低41.62%。减少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油料支出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主要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和县市部门来本单位交流学习。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与决算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

我单位2015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2015年全年收入1924.27万元,2014年全年收入1541.38万元,同比增加382.89万元,增长24.84%。原因是:2015年人员增资和补发(南疆津贴、津补贴、基本工资的普调)

2015年全年支出1539.58万元,2014年全年支出1966.98万元,同比减少427.4万元,降低24.73%。原因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是因为2015年调增并补发南疆工作补贴和地方津贴补贴,人员工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211.71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362.85万元,比预算增加849.87万元,增长234.22%。原因是:2015年人员增资和补发(南疆津贴、津补贴、基本工资的普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4万元,比上年增加24.05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2015年人员增资和补发(南疆津贴、津补贴、基本工资的普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1231日,资产总计1008.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1.42万元,固定资产117.11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22辆,价值65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2.11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决算907.2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克州住建局2015年项目支出合计:907.2万元.

其中:1、2111001款:能源节约利用支出809.53万元,用于支付克州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资金。该资金是根据(新财建【2015】84号)文及新财建【2015】403号文《关于下达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共下达资金1221.03万元,2014年度结转该项目资金298.13万元,合计1519.16万元。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前存在室内采暖温度普遍偏低、热舒适度差,部分建筑甚至发生结露霉变等问题。通过实施节能改造,提高了居住舒适度,改善了房屋质量。普通百姓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特别是居住在节能改造前冬季室温偏冷,室内结露发霉的老住宅的中低收入的居民。克州的住户对改造结果非常满意,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称为“民心工程”。节能改造起到了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对于节约能源、改善室内热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2120201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78.02万元。用于支付编制《克州新型城镇化规划》及《克州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费用,两个规划合同总计80万元,支付70万元。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支付5.85万元,其余2.18万用于相关的办公费支出。

3、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65万元,用于支付信息咨询费及相关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目的是使广大干部职工提高对新型城镇化的认识,及时了解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更好指导克州城镇化建设。同时用于支持驻村工作组发展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工作条件等。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5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1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度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XLS

新疆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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