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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关于取消、承接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克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6-30 12:50 阅读 1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结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精神,切实增强简政放权的协调性、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对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文件中,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现行行政审批事项中所涉及的事项逐项清理,确保国务院已取消的事项必须取消,已下放层级的事项做好承接。

2.清理现行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应放尽放”和“成熟一批取消一批”的改革要求,将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4项许可事项下放至县(市),对已取消的事项全部取消。

3.结合自治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自治州目录),对照自治区推送的国家级基本目录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特有目录(以下简称自治区目录),对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已调整的事项,划归改革后单位;自治州目录事项名称与自治区目录事项名称不一致的,以自治区目录事项为准,做相应变更。

三、主要成效

此次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承接和调整,有力推动我州“应放尽放”和“成熟一批取消一批”的改革要求,涉及行政许可事项47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承接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2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31项。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州本级行政许可事项从原来109项减少至96项,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自治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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