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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税务局: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公 告

索  引  号 KZ017-2020-00004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0-11-10 18:43
名        称 克州税务局: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公 告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税务局

阿图什市林珍文化用品店发票违法案件

一、纳税人基本情况

阿图什市林珍文化用品店(社会信用代码:92653001MA77JDLU4L),该纳税人成立于2016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徐佳,登记注册类型:内资个体,企业注册经营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文化路帕米尔路原克州饭店出高层楼下;经营范围:文化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学生用品、体育服装、办公家具、保险柜、档案柜、五金、日用百货的销售。国标行业:其他文化用品零售。该纳税人于2018年2月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转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备案税收优惠政策。

二、纳税人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克州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金额为447232.57元,税额为75167.43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三、处理、处罚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给予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75167.43元的行政处理,并处以50000元的罚款。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并依法移送克州公安局。

四、案件执行情况

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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