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乌恰县吉根乡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1731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12:31 | 发布日期 | 2023-05-30 12:23 |
文 号 | 克供字〔2023〕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供销社 | 发布机构 | 克州供销社 |
乌恰县供销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申请乌恰县吉根乡基层供销社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并拨付援疆资金250万元。建设面积428.79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
望你单位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直面群众的优势,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把该基层社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便利于民,造福于民。同时严格按照工程实施流程建设项目和规范使用援疆资金,做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
克州供销合作社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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