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物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组建政府公物仓并开展日常工作。负责编制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计划,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