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芝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5-00566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19:04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18:50 |
| 文 号 | 克机关党组发〔2025〕3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修芝萍同志拟任公务接待和会议保障科科长;
刘阳同志拟任资产管理科科长;
吴苏平同志拟任办公室主任;
阿布都西库·阿布都热依木同志拟任房产管理科副科长;
热则古丽·阿不力孜同志拟任机关车队副队长。
以上5名同志试用期一年,从2025年10月14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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