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三十二批信访件
来源 新疆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22-04-26 20:20 阅读 1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4月26日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三十二批信访件66件(来电57件、来信9件)。其中,自治区58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件。

第三十二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1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33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6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5件,昌吉回族自治州4件,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各2件,哈密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均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58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其他污染、噪声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7.6%、22.4%、15.5%。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三十二批共计2064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1738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6件。

自治区受理的1738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808件、昌吉州180件、伊犁州151件、巴州124件、哈密市113件、塔城地区71件、阿克苏地区53件、喀什地区47件、阿勒泰地区44件、吐鲁番市40件、博州39件、克拉玛依市23件、和田地区18件、克州15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2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大气512件、水197件、土壤258件、生态345件、噪声194件、辐射2件、其他污染230件,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9.5%、11.3%、14.8%、19.9%、11.2%、0.1%、13.2%。

据介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值班电话已于4月25日22时停止,共接到群众来电信访举报1597件。来信信访举报以4月25日当地邮戳为准,还在陆续接收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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