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旅游厕所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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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函〔2022〕179号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加强旅游厕所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加强旅游厕所建设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努力解决全区旅游厕所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重建设轻管理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品牌,推动我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和旅游兴疆战略,把抓厕所革命作为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品质的务实之举,在巩固提升上一轮旅游厕所建设成果基础上,健全完善旅游厕所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扩大优质旅游供给,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为推进我区由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经济强区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旅游厕所规划布局、设计建设和综合服务要始终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实用和人性化设计,既要满足普通游客的一般需求,也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孕妇、儿童和残障人士等特殊游客的如厕需求。
坚持政府引导、属地管理。把旅游厕所纳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压实业主单位、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在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方面的责任。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新建、改扩建厕所要依据旅游厕所建设标准,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做到布局合理、管用够用,积极适应旅游业发展。
坚持建管结合、以管为主。统筹旅游厕所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推动旅游厕所由注重建设向建设与管理并重转变,加强旅游厕所管理制度化建设,逐步形成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的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绿色环保。在旅游厕所建设中积极采用节水、节能、除臭新技术,推广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厕所,满足环保要求。
(三)工作目标
2022—2025年,全区计划建设旅游厕所763座。到2025年底,全区旅游厕所布局不断优化,旅游厕所建设质量显著提升,旅游厕所管理体制运行良好,A级旅游景区、旅游道路沿线、乡村旅游接待点和旅游集散地等场所旅游厕所功能、数量与旅游产业发展规模基本适应。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按照“全域发展、质量提升、深化改革、创新突破”基本思路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实用、节能节水、保护环境”要求,围绕地理位置、建设规模、投资来源、规格种类、数量布局、运管模式等统筹谋划,做到一次性规划布点,推进旅游厕所分布由景区内向景区外和旅游道路沿线、乡村旅游点延伸,在重点旅游道路沿线增设移动环保厕所,解决旅游道路沿线厕所少、位置偏等问题,实现旅游热点区域步行8至10分钟、旅游交通沿线2小时内即可如厕。
(二)加强规范引导。全面贯彻执行《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坚持按标准建设、管理、评定和挂牌,推进旅游厕所质量类别与景区等级相匹配。厕所外观设计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内部配套设施干净整洁、功能齐全。规范设置旅游厕所标识、指引,做到标识统一、指示清晰、通俗易懂。新改建的旅游厕所男女厕位比例要达到2:3,鼓励设置男女厕位转换,加快第三卫生间建设。
(三)提升智慧水平。用好“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持续开展旅游厕所备案登记和电子地图线上录入标注工作,确保建成一座、标注一座。对已建成和纳入“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的旅游厕所要进行电子地图标注,确保标注率达到100%,引导有条件的A级景区对现有公厕改造提升。推广智慧公厕建设,加强旅游厕所新技术应用,开发智慧化旅游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厕所信息电子化、厕所管理实时化、厕所查询网络化、厕所评价动态化,提升游客满意度。
(四)优化管理运行。按照属地政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分类督导、主体单位推进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建设管理机制,创新旅游厕所管理模式,建成齐抓共管的旅游厕所管理与服务体系。开展旅游厕所质量等级评定和挂牌工作,统一和规范厕所管理与服务质量绩效检查考评标准。提高厕所运营维护和管理效率。建立健全日常化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并落实旅游厕所“四不一没有”管理制度,对季节性旅游地区的厕所,可采取分区域、分时段开放等方式降低运营维护和管理成本。推广建立厕所“所长制”,创新“一厕多用”机制,不断拓展延伸厕所功能,提供无线网络、手机充电、自动擦鞋、自助售货、信息咨询等便捷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要求,统筹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等相结合,积极组织文化和旅游、住建、交通、商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水利、林业和草原、乡村振兴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建设和验收标准,对未竣工或未投入使用的新建旅游厕所,要认真研究、主动协调,确保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投入使用或已改变用途结构且不按时限要求恢复原面积和使用功能的,要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督导考核。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要根据《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组织开展旅游厕所等级评定,定期通报结果,在开展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目的地、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点、S级滑雪场等相关评定和管理工作时,把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情况作为考核奖惩、资金奖补、行业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对旅游厕所新建和改扩建不力、疏于管理、问题突出的,取消或降低其服务质量等级并严格考核。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厕所建设管理中任务完成好、运营管理机制好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对厕所建设管理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较多、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附件:2022—2025年全区旅游厕所建设任务
附件:
2022—2025年全区旅游厕所建设任务 序号 地州市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汇总 1 乌鲁木齐市 12 15 10 10 47 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61 58 54 32 205 3 塔城地区 12 8 5 5 30 4 阿勒泰地区 6 5 7 5 23 5 克拉玛依市 11 0 1 0 12 6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13 17 12 6 48 7 昌吉回族自治州 32 13 11 11 67 8 哈密市 4 2 3 1 10 9 吐鲁番市 16 7 7 7 37 10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33 13 15 5 66 11 阿克苏地区 31 17 16 11 75 1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9 4 6 4 23 13 喀什地区 25 21 14 12 72 14 和田地区 12 12 10 14 48 合计 277 192 171 123 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