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名单公示
索 引 号 | kz111-2022-0000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00:00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10:49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克州医保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医保局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医保规〔2021〕1号)精神和《关于修定规范自治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工作的通知》(克医保函〔2022〕2号)方案规定。加强和规范自治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确保自治州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名单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7天(工作日),请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908-4261019
0908-4220711
附件:医疗机构名单
克州医保局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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