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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州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1-00173 主题分类 卫生
名        称 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州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10-05 12:25 发布日期 2021-10-08 12:25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克州卫健委 发布机构 克州卫健委

县(卫生健康委,州直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人社、自治卫生健康委年度工作安排,拟开展2021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评审对象为自治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中从事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疾病预防控制、中医民族医药、妇幼保健、卫生事业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南疆四地州拟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南疆四地州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评审条件按照2019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规定执行评审不唯论文、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奖项,突出评价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乡(镇)、社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也可申报“自治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两者不可同时申报。

)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南疆四地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也可以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两者不可同时申报,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人员副高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自治区级分数线。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学术作风端正,无学术造假、抄袭等情况。申报条件符合《评审条件》相应规定。

(二)优先晋升及免试条件。

1.援疆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考试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予以免试。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3年有效,从参考当年计算。评审程序和方法

2021年自治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采取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同时递交的方式进行。递交网上申报材料网址:http://kz.xjzcsq.com

(一)纸质申报材料推荐程序

1.级卫生健康委专业技术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级卫生健康网上审核,纸质版盖章,报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自治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各县(市)级卫生健康委专业技术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县(市)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地州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统一报自治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各单位对推荐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网上申报材料推荐程序

1.自治级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到自治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各县(市)级卫生健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县(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州)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自治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网上注册及申报资料推荐方法

申报人员、基层单位管理员、各级职称评审负责人登录新疆职称申请网(http://kz.xjzcsq.com认真学习通知公告栏目中的职称申报流程,并按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开展申报及推荐。

、评审工作材料报送要求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师执业证书原件。

(二)专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已考人员提交)

(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参与访惠聚工作驻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继续教育审批表》(附件2);申报医师系列职称,提供基层服务经历登记表》(附件3);有进修经历的,提供进修结业证原件。

(五)2016-2020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各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医、药、护、技),提供2016-2020医德医风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1份。

(八)《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表》(附件6原件1份。

(九)科研创新证明材料代表作原件1(项目合同书、科技创新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

(十)与医学相关的专业性奖项荣誉称号原件1份(最多不超过3项)

(十一)论文代表作原件1份。

上述材料中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须扫描上传,格式为JPGPDF纸质材料按照以上顺序封装,各单位审核纸质材料时须提供1份《2021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附件7)。

、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必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下基层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2年内取消其申报在资格。

(二)基层累计工作服务1年或30次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服务满40周或250个工作日,基层累计工作服务半年或15次即晋升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服务满20周或130个工作日。

)为防止在职称申报系统中出现多个基层单位现象,基层单位管理员务必继续使用以往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得重新注册。如忘记用户名及密码可使用系统中找回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及密码。

(四)请各县(市)卫生健康委指定职称评审系统管理员,对本地区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做质量控制。

2021年申报人员,均使用本通知附件中所提供的各类表格,严禁使用以往表格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当地人社局审核网上材料后,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务必A4纸双面打印)后,递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八)毕业证等原件由自治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审核完毕后当场退回申报单位或个人,其他材料留用备查。

自治级单位、阿图什市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在专业学科组评审当天到学科组会议现场进行现场答辩。其他县(市)正高答辩人员进行视频答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十)(市)卫生健康委、各单位需对报送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报送材料内容真实,对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报送单位承担。

根据评审条件》规定,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录在案,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用人单位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照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责任。

、评审工作时间

2021年克州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须于121日前结束,不跨年度评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申报时间:

20211010-1030期间完成个人网上申报

2、网上审核时间:

1)各县(市)网上审核:111-115日,审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市)卫健委进行,州直单位由克州卫健委审核。

2)网上形式审核时间:116日—1110日。

3、克州卫健委受理纸制材料:118日—1112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4、申报高级职称答辩时间及方式:

1)答辩时间:1113日—1115日。

2)答辩方式:视频答辩(专家提问)。

5、克州卫健委将于1113日左右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商克州人社局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确定。

七、其他事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对评审场所逐一消毒,保证评审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对评审专家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培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符合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申报材料初审地点:新疆阿图什站前路12号,克州卫健委六楼医政科

材料初审联系人:杨英

联系电话:0908-4235933

自治卫生健康委     

202110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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