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办事指南
索 引 号 | KZ039-2021-000026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1-03-09 00:00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22:47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克州卫健委 | 发布机构 | 克州卫健委 |
事项编码:11653000MB168902203000123003000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类型:承诺件
实施主体: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地点: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3院克州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克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23003000 |
实施编码 |
11653000MB168902203000123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次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主体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IV级 |
特别程序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地(州、市)级 |
事项版本 |
8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办理地点 |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3院克州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克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新疆阿图什市松他克乡站前路12号克州卫健委六楼医政科0908-4226256 |
监督投诉方式 |
新疆阿图什市松他克乡站前路12号克州卫健委六楼办公室0908-4222635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需要审核申请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留复印件 |
通办范围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申请人义务 |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申请人权利 |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
受理条件: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关于设置审批要求。 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置批准社会力量举办的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其他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在所在地(州、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1.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选择克州卫健委办理事项,按照网站指引,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姚正虎1个工作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后台反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后台受理; 3.审核:(姚诚10个工作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后台反馈,材料符合要求的,提交分管领导研究决定。 4.决定:(努尔卡那提·艾木如拉3个工作日)由分管分管领导研究是否给予发放证书,若不予发放证书,则出具不予发放证书的书面决定,并说明原因;若予发放,则发放奖励证书。 5、送达:(付瑞龄1个工作日)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后台反馈,或邮寄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途径:现场申请、邮寄申请。 2.受理:(姚正虎1个工作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现场或电话联系修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核:(姚诚10个工作日)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或电话联系修改退回。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 4、决定:(努尔卡那提·艾木如拉3个工作日)由分管分管领导研究是否给予发放证书,若不予发放证书,则出具不予发放证书的书面决定,并说明原因;若予发放,则发放许可证书。 5、送达:(付瑞龄1个工作日)发放许可证书,采取当场或邮寄送达。
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依据文号: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
条款号:第九条
条款内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五十三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医疗机构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开设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 展开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克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区:阿图什市经2路1号
电话:0908-4222652
行政复议
部门:克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地区:阿图什市经四路2院
电话:0908-422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