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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职责(含二级机构)

一、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城东路8号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1774           联系人:郭建璞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正县级编制,隶属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新党厅字[2019]12)和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克党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设置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加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文物局牌子,为克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综合科、文化文物科、旅游体育科。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列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

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施旅游兴州战略,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订推进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游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局”。落实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自治州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自治州重点文化体育和业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自治州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扶贫叫响世界的帕尔帕米尔·永远的玛纳斯自治州旅游文化品牌,将自治州建设成新疆首选的旅游目的地

(九)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自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业监管,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旅游市场。

(十)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指导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地区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指导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文物进出境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

(十四)管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纳斯艺术团。

(十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六)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克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职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36351           联系人:单海英

克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查处自治州辖区内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

(二)查处自治州辖区内文艺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查处自治州辖区内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查处自治州辖区内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查处自治州辖区内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自治州辖区内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

(七)查处自治州辖区内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八)查处自治州辖区内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九)查处自治州辖区内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十)查处自治州辖区内著作权侵权行为。

(十一)查处自治州辖区内制作传播非法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宗教网络传播行为。

(十二)查处自治州辖区内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十三)配合自治州辖区内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十四)承担自治州“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相关职能和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五)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克州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职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3687          联系人:雄卡尔·艾尔肯

克州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按照《克州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整合全州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和品质提升、品牌创建等工作,推动全州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州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协调组织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州旅游人才规划,指导行业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训工作。

)协助及机关全州旅游资源的普查、统计工作,搜集、交流、上报并发布行业信息;负责行业相关电子信息网络平台、智慧旅游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监测全州旅游市场发展态势,研究国内外旅游市场发展态势,拟定全州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开展全州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提升、推介工作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组织开展旅游交流与合作、推广与营销;组织参加各类旅游交易会、博览会、洽谈会等各类巡回展销活动。

(四)协助规范全州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全州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贯彻工作;指导全州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四、克州歌舞团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城东路8号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37025         联系人:刘文文

克州歌舞团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二)推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需要,创作出浓郁的地方特色的优秀作品,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一新的理论。

   (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艺术作品引导力和影响力,为自治州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