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职责(含二级机构)
一、克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城东路8号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1774 联系人:郭建璞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克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正县级编制,隶属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24〕48号),经自治州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印发《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克党室字〔2024〕26号),设置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加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文物局牌子,为克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文化广电科、文物保护科、体育事业促进科、旅游产业发展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科。克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名(正县级2名、副县级3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撤销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锁定编制8名实行专项管理,暂划入人员21人实行实名制专库管理。机关工勤事业编制3名。
克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文化润疆有关政策,推动实施体育强州战略和旅游兴州战略,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政策,起草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三)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管理自治州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统筹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场所,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跨境旅游、红色旅游。
(四)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展演展览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动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联农带农、就业增收。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管理自治州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组织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整体形象推广,融入“新疆是个好地方”文旅品牌,叫响“世界的帕米尔·永远的玛纳斯”自治州文化旅游品牌,将自治州打造成具有显著边疆特色、地域特征和民俗特点的重要旅游目的地。
(九)承办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相关协会的管理和指导。
(十)组织实施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品牌推广工作。管理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一)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自治州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挖掘、整理、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体育事业发展。
(十三)统筹规划自治州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承办和参加各级体育赛事,承办和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四)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录和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五)对自治州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六)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七)指导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文物进出境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州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
(十八)负责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指导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县(市)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克州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职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3687 联系人:雄卡尔·艾尔肯
克州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按照《克州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整合全州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和品质提升、品牌创建等工作,推动全州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州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协调组织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州旅游人才规划,指导行业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训工作。
(二)协助及机关全州旅游资源的普查、统计工作,搜集、交流、上报并发布行业信息;负责行业相关电子信息网络平台、智慧旅游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监测全州旅游市场发展态势,研究国内外旅游市场发展态势,拟定全州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开展全州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提升、推介工作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组织开展旅游交流与合作、推广与营销;组织参加各类旅游交易会、博览会、洽谈会等各类巡回展销活动。
(四)协助规范全州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全州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贯彻工作;指导全州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克州歌舞团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城东路8号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37025 联系人:唐婷
克州歌舞团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二)推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需要,创作出浓郁的地方特色的优秀作品,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一新的理论。
(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艺术作品引导力和影响力,为自治州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