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3. > 正文

2021年阿克陶桂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木铅锌尾矿库行政处罚公示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1-0073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9-25 18:49
名        称 2021年阿克陶桂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木铅锌尾矿库行政处罚公示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

(克)应急罚〔2021〕12号

处罚名称

阿克陶桂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木铅锌尾矿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十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2021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阿克陶桂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木铅锌尾矿库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

处罚依据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罚款肆万元人民币(40000.00)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

阿克陶桂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木铅锌尾矿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30227545814891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新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9月24日

备注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