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3. > 正文

2020年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阿图什市阿孜汗路一号加油站行政处罚公示

索  引  号 KZ034-2020-00004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4-09 12:45
名        称 2020年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阿图什市阿孜汗路一号加油站行政处罚公示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

(克)应急罚〔201901

处罚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阿图什市阿孜汗路一号加油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20191224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阿图什市阿孜汗路一号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
无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2.未能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应急灯不符合IP44标准;4.加油站进站口未设置进站须知和限速标识;5.卸油口无油气回收标识;6.卸油口无防静电绝缘垫,卸油口管无橡胶垫圈;7.无检维修作业记录及缺风险分析;8.无安全设施台账;9.无设备设施台账;10.无警示标识台账;11.未安装智慧安全用电模块;12.加油岛防撞柱不完善;13.绝缘手套未年检;14.油罐井深超过1.2米,属于有限空间,无有限空间作业票、记录;15.作业许可证无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6.油罐量油口未上锁;17.灭火器未配对使用;18.天然气壁挂炉明火,距油罐9.9米,不符合GB50156-20125.0.5条关于站内不能有明火的规定;19.办公区未安装安全出口灯。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

处罚依据

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五款、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罚款贰万元人民币(20000.00)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阿图什市阿孜汗路一号加油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30006702282318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雄伟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9

备注



解读文章